原標題:南京大牌檔起訴多家“大牌檔”餐館商標侵權,是荒謬還是合理維權?

謝幸富把自己餐廳的名字改了。因爲原來名字“老湖南大牌檔”中的“大牌檔”三個字,他被告了。因爲餐廳品牌或名字中帶有“大牌檔”“大牌檔”三個字,目前已經有8家公司因此成爲被告。

起訴者是連鎖餐飲品牌“南京大牌檔”的主體公司南京大惠企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京大惠”)。

裁判文書網的判決書顯示,蕪湖市鏡湖區“孫大大排檔”、淮安經濟技術開發區“汕頭大牌檔小喫部”、嘉興市海鹽縣武原笑貓咪餐廳均因侵權南京大牌檔商標權已敗訴。

廣州市金湘悅餐飲有限公司、廣州市花都區新華強富美食店兩家同樣因侵權南京大惠“大牌檔”商標及不正當競爭,尚未有最終裁定結果。

此外,據澎湃新聞報道,2022年7月11日和8月31日,“安徽巢州大牌檔飯店”和“合淝大牌檔”兩個餐飲企業,已經被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停止侵害原告南京大惠公司各註冊商標專用權,同時要求被告停止在其企業名稱中使用“大牌檔”字樣。

當地法院認爲,南京大惠已經取得“大牌檔”系列商標,他人使用“大牌檔”即爲侵權。此外,法院還認爲,南京大惠“的大牌檔”系列商標具有識別功能,是這家公司長期使用宣傳的結果。

截至目前,南京大惠起訴的8家企業中共有5家敗訴,3家正在上訴尚未最終裁定。

被起訴的8家餐廳中,大多數和南京大牌檔絲毫沒有關係,且不在南京當地多爲獨立的小飯店。

這多少讓人難以理解南京大牌檔起訴的動機,因爲這些餐廳無論從地域市場、菜系細分和規模上,都不會直接與它造成競爭關係。

比如謝幸富的老湖南大牌檔。

“他這個完全是亂告。”謝幸富說,他從2017年起,在廣州經營“老湖南大牌檔”餐廳。2021年,南京大牌檔以商標侵害爲由起訴了這家湖南菜,謝幸富立即將店名改爲了“老湖南民間菜”。

“我們店是有‘大牌檔’這三個字,其他全都不相似。你到現場來看,包括我們用的材料、這些裝潢的燈籠都跟他不匹配。我的地域跟他都不一樣,我是在廣州開店,第二個是我的菜式跟他都不一樣。”他對界面新聞說。

這起案件在2021年底開了兩次庭,到目前爲止判決尚未明確,但老湖南大牌檔已經在2021年9月關閉轉讓。

“業內也對此事有些啼笑皆非。”餐飲行業分析師林嶽對界面新聞說。

“首先是南京大牌檔在全國範圍內的知名度並不算特別高,其次消費者對於‘大牌檔’的字面理解並不算特指某家企業或品牌,含有相同叫法的企業其實在侵權和損害利益方面並沒有想象中那麼厲害,所以南京大牌檔的做法,是充分利用法律規定進行的維權。”他對界面新聞說。

林嶽還認爲,這個判決沒有對錯。“法律有法律的規定,民間有民間的理解,也算不上是商業手段,因爲類似叫法的企業大多數不在南京大牌檔的優勢區域,所以也沒有太直接的競爭關係。”

“南京大牌檔的老闆可能被一時的情緒裹挾了,可能是偶發行爲。”另一位餐飲行業從業者這樣對界面新聞分析說,“在消費者心智中,‘大牌檔’是普遍性用語、通用詞,概念不僅僅停留在“南京大牌檔”,這個認知就是打一萬場官司都不能改變。”

最讓謝幸富納悶的是,“大牌檔是來自香港,也在廣州最先出名的,爲什麼就變成了他的名字和他的商標?”

在這些判決之中,作爲原告,南京大惠在多個案件中提到了關鍵的證據信息,就是它自2003年起相繼取得“大牌檔”、“大牌檔”、“南京大牌檔”、“南京大牌檔”註冊商標——也是南京大惠獲得勝訴的主要依據。

“南京大牌檔”的主體公司南京大惠企業發展有限公司稱,經國家知識產權局覈准,南京大惠企業發展有限公司自2003年起相繼取得“大牌檔”、“大牌檔”、“南京大牌檔”、“南京大牌檔”註冊商標

但爭議的焦點仍然集中在,“大牌檔”到底屬不屬於約定俗成的通用名稱?

根據我國《商標審查與審理標準》的規定,通用名稱是指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規定的或者約定俗成的商品的名稱,包括全稱、簡稱、縮寫、俗成。

事實上,“大牌檔”在餐飲行業內被公衆廣泛使用,不具有區別不同生產者和經營者的商品或者服務的功能。工商部門登記在冊含“大牌檔”字樣的餐飲企業有400餘家。

而在上述案件開庭審理中,也有被告提及,“大牌檔”起源於早期香港政府發給大牌檔經營的牌照,它比當時發給一般小販的大,並需懸掛在當眼地方,於是擁有這個大牌照的檔,就被稱爲“大牌檔”。

並且在《簡明香港方言詞典》《語言文字規範書冊》《香港話普通話對照詞典》《廣州話詞典》(廣東人民出版社出版)《廣州方言民俗圖典》(語文出版社)當中有詞條記載。

但原告則稱,《通用規範漢字字典》《現代漢語規範詞典》《新華字典》這些中國大陸出版的權威字典、詞典中無“大牌檔”詞條說明;在香港、臺灣等使用繁體字的地區,“大牌檔”也不是權威詞典收錄的通用名稱。

不過,法院最終也沒有在判決書中對“大牌檔”是否爲通用名稱展開論證。

北京今是律師事務所主任吳萌向界面新聞分析,通用語在法律上的界定出現爭議比較常見,主要有三個方面的問題。

但“南京大牌檔”是一個商標整體,是由詞組“南京”+詞組“大牌檔”組成,而其商標的獨特性恰恰在於這種組合,因爲無論從“南京”還是“大牌檔”這兩詞組任一來看,都不具有足以區別的獨特性。

所以,吳萌認爲基於“大牌檔”三字並非獨創,且是通用語,僅僅在商標中包含“大牌檔”三字,不應當構成商標侵權。“按照這樣的邏輯,如果‘大牌檔’能被註冊,那麼‘小賣部’三個字也可以註冊了?”他說。

界面新聞也注意到,國家知識產權局對此也相當糾結。

在商標“大牌檔”(註冊號:10887721)的註冊詳情中,該商標於2013年被註冊成功,但被2014年進行無效宣告一次;此後的8年中,仍有多次無效宣告。這意味着這一商標在主張註冊和主張宣佈無效之間反覆橫跳,期間爭議不斷。

但最終在2022年9月13日,國家知識產權商標局公告中,該商標獲得續展,有效期10年。

暨南大學的一位語言學教授在接受澎湃新聞採訪時說,內地對“大牌檔”有個逐步認識的過程,南京大惠公司剛註冊商標時,商標局在審覈時由於對該詞認識不清而予以批准也是情有可原的。不過,按目前的情況看,南京大牌檔是個弱商標,申請註銷其有效性也是有可能成功的。

另外300多家還沒有被起訴的餐廳,是否需要改名,取決於南京大牌檔的維權意願。

而行業人士認爲,目前的判決對於餐飲行業的影響有限。

因爲普通老百姓來講不會過多深入瞭解商標的問題,也不會更多關注“大牌檔”與‘大排檔’的區別。”林嶽對界面新聞稱,“不過,可能會影響餐飲企業更注意起名的規範,避免導致影響業務運作。”

他還稱,整體來看名稱涉及“大牌檔”的餐飲企業不算特別多,影響還是可控的,因爲這幾個字更多代表的是一種業態、一個門店的形態和規模,並不會作爲一個品牌名字被記憶。所以有涉及到不規範使用的,及時做一些品牌的優化迭代,還是可以減少對業務的影響。

類似“大牌檔”的維權事實上也曾發生過。

去年12月,四川成都、遂寧、眉山等地多家餐飲企業,因店面招牌、菜譜、菜碟因爲帶有“青花椒”的字樣,被“青花椒”商標擁有者上海萬翠堂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起訴,同樣引發熱議。

知識產權法學專家、四川大學法學院原副院長李平等專家認爲,“青花椒”作爲第43類服務商標註冊,維權中將其延伸到商品領域,甚至延伸到傳統、普通的菜品表述上,已經涉嫌濫用權利。此後,萬翠堂公司表示將撤回全部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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