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專家熱議國企改革:外部董事佔多數可增強董事會運作獨立性

“更好發揮外部董事的作用,增強董事會運作的獨立性、科學性、有效性,是當前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務。”在9月22日舉行的“國有企業外部董事論壇”上,上海國有資本運營研究院院長羅新宇表示。

外部董事制度是國務院國資委爲建立和完善董事會試點,進一步規範董事會建設工作所推出的一項重要舉措。隨着國企改革三年行動的持續推進,目前,董事會應建盡建、外部董事佔多數制度普遍推行。

數據顯示,截至今年3月,1.29萬戶中央企業子企業、2.63萬戶地方國有企業及子企業已設立董事會。中央企業子企業、地方國有企業子企業實現外部董事佔多數的比例分別達到99.6%、96.7%。

同時,國務院國資委成立中央企業專職外部董事黨委,全面推行外部董事召集人制度,建立外部董事人才庫,有力促進和保障外部董事履職。

“一般而言外部董事佔比越高,董事會獨立性越強。”羅新宇說,提升外部董事佔比可以增強董事會運作的獨立性。目前,世界絕大多數國家的企業董事會都是由內部董事和外部董事組成,越來越多公司構建董事會都開始以外部董事爲主。

同時,羅新宇表示,董事來源多元化已成爲國際趨勢,特別是在中國企業打造世界一流企業過程中,這一點尤爲關鍵。他認爲,目前外部董事選聘更加多元化,並且突出了專家型治理,發揮了專業委員作用,提升了董事會決策專業性。

國務院國資委產權管理局、規劃發展局原局長,現任中國航天科工集團、中國中化集團兼職外部董事鄧志雄也表示,堅持外部董事佔多數,是中央企業規範董事會建設的一項基礎性制度安排,促進董事會運行機制發生了深刻變化。

在鄧志雄看來,這個過程有利於企業決策的專業化和企業運營的市場化,而這恰恰是國企改革過程中非常重要的兩條,如果做好了,企業競爭力會很大。

2022年是國企改革三年行動的收官之年,9月1日,國務院國企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以視頻形式召開鞏固深化國企改革三年行動、補短板強弱項專題推進會。會議指出,公司治理相關任務要聚焦權責清晰,提升前置事項清單的精準性、分批分類落實董事會職權、提升外部董事履職能力素質。

上海機場集團原董事會祕書劉偉國則表示,發揮外部董事的作用,要充分保障外部董事的知情權,把專業委員會作爲外部董事充分發揮作用的一個平臺。

此外,爲了避免外部董事僅僅是參與會議的會議董事,劉偉國說,還應在解決企業長遠中的重點難點問題方面,多發揮外部董事的課題調研作用,更好爲企業發展問診把脈,提供一些方向性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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