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大皖新聞

大皖新聞訊 不少消費者有這樣的經歷:興沖沖買了電影票或演出票,卻因臨時有急事無奈放棄觀看;或者不小心選錯了觀看時間,但單已下、錢已付,追悔莫及也只能接受影院和劇場“不退不改”的規定。這樣“潛規則”出發點是什麼?這樣的規定是否合理合法?對此,大皖新聞記者進行實地調查。

現象:

多家影院不支持退票 在規定時間改簽要付服務費

一直在合肥一家影院工作的付女士告訴大皖新聞記者,“只改不退”確實是行業內延續了很多年的規定,她表示,一般而言,購買電影票之後不予退票,但是影片放映前一小時,顧客可以通過線上或者線下進行改簽。

大皖新聞記者通過查詢貓眼、淘票票等購票app發現,在消費者購票後,多家影院不支持退票,僅支持影片開場前一小時改簽,而改簽還要收取3至5元不等的改簽服務費,開場前一小時內則不再允許改簽。

“現在我們家的影院改簽也不行了,我們院線別的區域的影城之前有被監查到了,就是因爲改簽,這種操作會視作偷票房。”付女士說。

付女士告訴記者,目前在她所在影院的前臺現場購票,只要不是兌換券,掃碼現金付款的在電影開場前都可以退票,“但是權益卡、禮樂卡、福利卡等在前臺兌換的影票也都不能退。”

付女士表示,部分消費者會有投機取巧的心理,譬如同一城市的同一院線,買低價位影城的影票,去高價位的影城看電影。這種情況下,一般不會給予退改簽處理,因爲涉及到票房結算。

有劇院明確要求“一經售出謝絕退換”

對於劇場演出,合肥某劇院的運營負責人之一張先生告訴記者,因爲劇場演出和普通消費品有所不同,在行業內一直有約定俗成的規定是不可以退票的,“因爲這會損害別的觀衆的購票權益和演出主辦方以及劇院的票房。”張先生告訴大皖新聞記者,這兩年因爲疫情原因,主辦方或者劇場主動取消的演出,或者觀衆因爲疫情管控政策變化導致不能觀看演出的,都可以申請退票。

記者注意到,貓眼app顯示,在購買合肥一家劇院的舞臺劇、音樂劇等相關演出票時,“購片須知”明確提到,演出票一經售出謝絕退換。對此,部分市民表示不能理解,“有急事都不能退票嗎?”“應該設置最遲退票時間,或者像高鐵票一樣設置階梯式收費退票。”

“劇場演出確實和某些消費品不同,因爲你選定的座位,在等待演出的過程中一直都是鎖定的狀態,在這個過程中沒有辦法再次被選擇,尤其是臨近演出時間選擇退票會嚴重影響演出票的二次銷售。”張先生表示,在網票平臺和劇場售票平臺購票前,都會明確標註“謝絕退換”等購前須知,“如果是非常特殊的情況,確實可以雙方溝通解決,但是一般情況劇場演出確實不能退改演出票。我覺得這個事情還是要雙方換位思考。”

典型案例:

一電影城“不退不改”影票被罰

近日,山東省濟南市槐蔭區法院公佈了一則關於“網購電影票退改簽”的典型案例,該案判定電影票“不退不改”違法。

該案中,王先生通過某售票網站訂購某電影城當晚的2張電影票,出票後發現時間錯選成第二天晚上。因售票網站上沒有設置退票流程,王先生立馬聯繫售票網站客服要求改簽,卻被告知要與電影城聯繫。不料電影城態度強硬,以王先生購票前已勾選同意“不退不改”協議爲由,拒絕退改簽。

王先生投訴到該區市場監管局。當時市場監管局調查覈實後,將售票網站涉及的違法線索移交網站所在地市場監管局,並依照法定程序對電影城作出行政處罰判定書,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爲,並對其罰款8000元。電影城提出行政複議後,區政府作出行政複議決定書,維持了市場監管局的處罰決定。

與此同時,江蘇省消保委也在官方微信發聲稱,電影票與火車票、機票性質類似,其提供的服務均具有時效性。從綜合考量消費者和經營者雙方的利益出發,亦可參照火車票、機票的退改簽規則,根據消費者退改簽時間的早晚、距離電影開映的時間距離等,制定差異化、“階梯式”的退改簽收費標準,有條件地允許消費者退改簽電影票。

律師說法:

“不退不改”涉嫌“霸王條款”

安徽皖正律師事務所馬華平律師認爲,部分網絡購票平臺一刀切,規定不能退不能改,這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

馬華平認爲:“根據《民法典》,不能改簽不能退票的規定,屬於網絡購票平臺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減輕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限制對方主要權利的條款,屬於無效的格式條款,也就是所謂的‘霸王條款’。”《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也將此種格式條款認定爲無效條款。

根據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不得利用格式條款並藉助技術手段強制交易。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內容的,其內容無效。”

馬華平認爲,消費者購票之後,因爲身體不適等原因無法前往觀看的,可以聯繫平臺或者影劇院協商退款。

“首先可以去找售票商家協商退款,告知其真實情況。如果協商不成的話,可以向消費者協會或有關的行政主管部門去投訴,請他們調解。若不能解決,還可以申請仲裁,或到法院去起訴,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馬華平說。

合肥市消保委:

已關注這一現象,將開展調研

9月22日,針對電影票“不退不改”一事,記者採訪了合肥市消保委。

採訪中,合肥市消保委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目前合肥市消保委已經關注到了社會上這一現象。爲進一步瞭解相關情況,合肥市消保委將結合消保委消費調查的職能,近日將開展調查調研。

至於將如何進行,合肥市消保委工作人員表示,調查調研將通過線上和線下結合的方式,全面瞭解合肥市影院、劇院退改票情況,根據調查數據,屆時將在文化行業提出關於保護消費者權益的相關倡議。

大皖新聞記者 殷志強 蔣楠楠

責任編輯:吳劍 SF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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