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華夏時報

據北京市住建委網站消息,9 月 23 日,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宣佈,爲提高二手住房交易效率,支持購房家庭合理住房需求,近期,北京市住建委和市規自委印發《關於試行存量房交易“連環單”業務並行辦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將二手房交易“連環單”由過去的串聯辦理調整爲並聯辦理,縮短辦理時間,方便購房羣衆。

試行期間,申請 “ 連環單 ” 業務的購房家庭應符合以下條件:有同時出售名下住房、購買本市存量住房需求;出售原住房後,具有北京市商品住房購房資格。

“ 連環單 ” 是指在同一時期內,購房家庭(以下簡稱:“ 連環單 ” 家庭)先出售名下住房,再次購買住房的交易業務。“ 連環單 ” 業務並行辦理(以下簡稱:“ 連環單 ” 業務)是指優化購房資格覈驗規則(完成賣出合同網上籤約的房屋不計賣出房屋家庭房產套數),將原需按順序先後辦理的房屋賣出、買入業務調整爲並行辦理,以提高房屋交易效率、降低購房成本。

按現行做法,“連環單”家庭一般要在賣出名下住房並辦理轉移登記後,才能騰出資格購買下一處住房,交易週期較長。爲打通“堵點”,自2021年起,北京市住建委在部分經紀機構中進行了試點,將“連環單”業務優化爲並行辦理,有效壓減了交易時長。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北京市住建委和市規自委正式下發《通知》,在全市範圍內試行存量房交易“連環單”業務並行辦理。

《通知》在繼續嚴格執行商品住房限購政策規定的前提下,優化了購房資格覈驗操作,即:納入“連環單”業務的購房家庭,其賣出住房網上籤約後,即可視同該套住房“暫時”轉出,進行買入房屋的購房資格審覈,待完成買入住房的網籤後,可一併辦理賣出、買入房屋的貸款、繳稅、登記業務。《通知》還明確了“連環單”業務辦理的流程、規則等內容。目前,僅將“A家庭←B家庭←C家庭”涉及三方家庭的連環單業務納入試行範圍。

下一步,北京市住建委將會同有關部門,監測評估“連環單”並聯辦理的實施效果,依託不動產網上辦事服務平臺,加強交易、繳稅、登記各環節的信息流轉和業務銜接,在兼顧安全和效率的前提下,逐步完善優化相關措施。

責任編輯:吳劍 SF031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