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江蘇法院將2萬多家企業移出失信名單,對因疫陷困企業“慎納失”

9月22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舉行線上發佈會通報,今年通過對全省35217家失信企業進行全面的“信用體檢”,已依法將24924家企業移出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同時針對因疫情陷入困境的企業慎用納入失信被執行人的措施,給被執行企業“喘氣”“回血”的機會。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9月23日從江蘇省高院獲悉,近半年來,全省法院開展“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執行年”1+4專項行動,其間對失信企業進行了全面的“信用體檢”,由各地法院會同當地發改委(信用辦)協調鄉鎮、街道組織、基層網格員對失信企業住所地開展1次集中現場調查,同步由執行法院通過網絡查控系統集中發起2次財產查詢(2次查詢時間間隔3個月),並向申請執行人集中發送1次提供財產線索通知書。藉此逐一全面覈查了失信企業基本信息、納失情況、生產經營狀況、履行能力等,保證信用修復的說服力和公信力,既防止“誤傷”也防止“誤刪”。至9月20日,全省已對35217家失信企業完成集中調查工作。

根據“全面體檢”的結果,江蘇法院針對這些失信企業建立“可退出”、“需指導”、“應約束”三類清單。其中,對已停產停業、無人管理且失去履行能力,或已符合破產條件但沉積在執行程序未能徹底退出市場的企業,納入可退出清單,經審查符合法定條件的依法刪除失信信息;將具有主動履行義務和糾正失信行爲意願,但暫時履行困難的企業,納入需指導清單,指導其配合法院執行、主動履行義務,或者促成其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對經指導後符合法定條件的刪除失信信息;將存在嚴重失信行爲,且沒有糾正違法行爲主觀意願的企業,納入應約束清單,繼續依法採取信用懲戒措施。據悉,至9月20日,全省法院經過嚴格審覈,已依法將24924家企業退出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據江蘇高院相關負責人介紹,今年以來,江蘇法院還對納失預警、納失寬限期、信用修復證明等機制進行探索,引導企業自覺減少失信行爲。同時通過靈活採取執行和解、“活封”“活釦”等措施,減少對企業被執行人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影響,並要求對因疫情陷入困境的企業慎用納失措施,給被執行企業“喘氣”“回血”的機會。專項行動開展6個月以來,全省法院僅新增被納失企業2975家,同比下降78.79%。“‘信用修復不是縱容失信’,江蘇法院對逃避執行、規避執行、抗拒執行保持高壓態勢,促進企業減少違法、失信行爲。”江蘇省高院相關負責人表示,至9月20日,全省法院共對235人追究拒執罪刑事責任,數量爲歷年來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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