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農信深化改革正在加速。

9月27日,雲南銀保監局的批覆顯示,同意籌建雲南紅河縣農村商業銀行和雲南武定農村商業銀行。具體來看,同意雲南蒙自農村商業銀行作爲主要發起人之一投資設立、參股雲南紅河縣農村商業銀行。同意雲南楚雄市農村商業銀行作爲主要發起人之一投資設立、參股雲南武定農村商業銀行。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9月初,雲南銀保監局發佈了兩份有關市級農商行籌建批覆:同意籌建迪慶農村商業銀行(下稱迪慶農商行)、同意籌建怒江農村商業銀行(下稱怒江農商行)。

這兩家市級農商行的組建都由雲南省內相關農商行作爲主發起人投資參股設立。其中,迪慶農商行由大理農商行、彌勒農商行、尋甸農商行作爲主要發起人投資設立、參股;怒江農商行則由昆明官渡農商行、賓川農商行、鶴慶農商行作爲主要發起人投資設立、參股。

8月29日,雲南銀保監局的批覆還顯示,同意籌建雲南墨江農村商業銀行。一個月內,雲南獲批籌建5家農商行。

澎湃新聞觀察到,關於農信改革,雲南省“十四五”金融服務業發展規劃提到,在保持農合機構縣域法人地位總體穩定的前提下,推動農信社深化改革。健全農村金融組織體系,鼓勵金融機構在迪慶、怒江等州市設立分支機構,推進怒江州、迪慶州農村信用社整體改革設立州級農村商業銀行。

當前,雲南省還未完成農信社改制,農信改革依然任重道遠。截至目前,全國有13個省市、自治區完成農信社改制成農商行工作,包括北京、上海、天津、重慶4個直轄市及安徽、湖北、江蘇、山東、江西、湖南、廣東、青海8個省和寧夏回族自治區。

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董希淼曾在接受澎湃新聞採訪時表示,爲提升農信機構規模效應和抗風險能力,對東北和中西部地區規模較小的農信機構,應鼓勵在市場化的基礎上進行重組合並,並適當組建市級農商行。從中小銀行改革重組的現實意義來說,面對經濟下行的壓力,中小銀行發展面臨較大挑戰,確實需要“抱團取暖”,未來合併重組的案例可能還會增多。通過重組合並,增強中小農信機構抗風險能力,從長遠看有利於穩定縣域法人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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