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中國電價改革持續推進,八成電力價格由市場形成

中國已建立起主要由市場決定的價格機制,絕大多數商品和服務價格已由市場形成。

9月29日,國家發改委召開“經濟體制改革和擴大開放”專題新聞發佈會。國家發改委體改司副司長蔣毅表示,黨的“十八大”以來,全國電力體制改革推進,有序放開了競爭性業務,推動電網企業聚焦主業。

電力體制改革的基本思路爲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打破壟斷,將壟斷性業務與競爭性業務徹底分離,要求進行輸配分開,並向社會資本放開售電和增量配電業務。

蔣毅介紹,配售電側改革持續推進,全國已成立5000多家售電公司,向用戶提供購售電業務、合同能源管理和綜合節能等多種服務。在市場建設方面,中國已初步形成“中長期+現貨+輔助服務”的電力市場體系。

在電價改革方面,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副司長牛育斌表示,中國全社會商品和服務價格市場化程度已達97.5%,中央定價項目累計縮減約85%,地方定價項目縮減約70%,政府定價範圍主要限定在明確的重要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網絡型自然壟斷環節。

牛育斌還指出,截至目前,80%的電、50%的天然氣價格已由市場形成。

在壟斷行業,國內也建立起了科學定價機制,並持續加強對壟斷行業的價格監管。

牛育斌稱,按照“準確覈定成本、科學確定利潤、嚴格進行監管”的思路,國內出臺了進一步加強壟斷行業價格監管的意見,制定輸配電、天然氣管道運輸等重點領域定價辦法和成本監審辦法,建立健全以“准許成本+合理收益”爲核心,約束與激勵相結合的政府定價機制。

蔣毅稱,放開燃煤電價上浮,取消目錄電價,推動工商業用戶全部進入市場,能夠向市場主體釋放改革紅利,減輕實體經濟負擔。

去年9月,國家政策層面提出,嚴格落實燃煤發電“基準價+上下浮動”的市場化價格機制,燃煤發電市場交易價格上下浮動範圍擴大爲原則上不超過20%,高耗能企業不受上浮20%限制,真正建立起“能跌能漲”的市場化電價機制,實現了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和用戶電價之間的有效聯動。

與此同時,國內建立起重要商品價格調控機制,爲市場保供穩價。在煤炭價格由市場形成的基礎上,考慮煤炭生產成本和下游燃煤發電企業承受能力,實施煤炭價格區間調控。

煤炭是能源安全穩定供應的“壓艙石”,佔中國能源消費比重56%,燃煤發電在總髮電量中佔比約60%。

牛育斌表示,綜合採取市場化、法治化手段,引導煤炭價格在合理區間運行,通過穩煤價,進而穩電價、穩企業用能成本,爲穩定宏觀經濟大盤提供有力支撐。

“這從根本上理順了煤、電價格關係,破解了‘煤電矛盾’這個長期以來想要解決而沒有解決的問題;又是預期管理方式的重大創新,通過‘打明牌、定邊界’穩定各方預期,有力促進了煤、電行業協同高質量發展。”牛育斌稱。

煤價、電價改革文件實施以來,國內煤炭、電力價格總體運行在合理區間,這與國外能源價格大幅上漲情況,形成鮮明對比。

牛育斌表示,以今年9月上半月爲例,澳大利亞紐卡斯爾港煤炭期貨平均價格438美元/噸(摺合人民幣超3000元/噸),同比上漲158%。

同期,國內煤炭港口現貨價格爲1028元/噸,與去年同期基本持平;英國、法國、德國市場交易電價漲至去年同期的4-10倍;中國電力用戶平均電價同比僅上漲10%,居民、農業電價保持穩定。

依託國家管網集團發揮“全國一張網”優勢,國內天然氣供應保障能力也得到了進一步提升。依託發電企業、電網企業確保機組“應開盡開”,重要通道可靠運行,保障電力供應。

“近年來,市場保供穩價體系經受住了疫情、異常天氣和國際市場不確定性的衝擊,市場供應總體充足,運行平穩。”牛育斌稱。

國內正促進綠色發展價格機制推進,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綠色轉型。現已推行差別電價、超低排放、垃圾焚燒發電、電動汽車充換電等電價政策,完善光伏、風電上網電價政策,出臺北方地區清潔供暖價格政策,全面推行居民階梯電價水價氣價制度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等。

爲助推新型電力系統建設,截至目前,綠電交易成交電量已超200億千瓦時,核發綠證超5000萬張,摺合電量超500億千瓦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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