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澎湃新聞注意到,“雲南掃黑第一案”——“喬氏家族”黑社會性質組織案部分涉案資產已經進入拍賣、變賣等執行程序,其中大部分是土地和房產。目前,楚雄中院正在司法拍賣平臺上變賣該案涉及的一宗國有土地的使用權,這也是該案中,截至目前處置的評估金額最高的涉案資產。

該標的物土地面積71228平方米,分爲住宅用地和其他商服用地兩部分,評估價格超3.7億元,此前的司法拍賣中,一拍、二拍均流拍,現已進入變賣程序,變賣價格爲2.07億元。變賣期限爲8月28日10時至10月27日10時,但截至10月14日14時仍無人報名競買。

2021年4月5日,雲南省紀委監委發佈了專題片《“喬氏家族”黑社會性質組織覆滅記》,披露了盤踞雲南保山30餘年的“喬氏家族”黑社會性質組織及其保護傘被查詳情,在這起案件中,500餘人受到紀律處分和法律懲處,查扣涉案財產高達33.8億餘元。這是雲南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查處涉案人員最多、社會影響最大、涉案資產最多的案件,被輿論稱爲“雲南掃黑第一案”。

多宗涉黑資產被處置

近日,澎湃新聞注意到,雲南楚雄中院正在司法拍賣平臺對一宗國有土地的使用權進行變賣,該標的物位於瑞麗市廣母路132號,系涉刑資產,標的使用權人爲瑞麗一房地產公司,法院執行裁定書爲“(2021)雲23執144號”。

標的物調查情況表顯示,該標的物由楚雄中院查封,面積共71228.4平方米,包括:其他商服用地13761.77平方米,住宅用地 57466.63平方米,評估總價爲370372569.4元。買方需承擔契稅、印花稅、手續交易費、房屋土地測繪費用及評估費用、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土地出讓金、土地出讓金契稅及印花稅、土地類別差價、工本費等費用。

澎湃新聞注意到,上述標的物曾在今年7月和8月進行過兩次拍賣,但均因無人出價而流拍,之後法院以司法變賣的方式處置。司法拍賣和司法變賣均是執行程序中處置財產的方式,兩者各有不同特點。此次變賣期限爲8月28日10時至10月27日10時止,價格爲207416000元,變賣預交款207416000元,競買保證金41483200元,競價幅度1000元或及其整數倍。但截至10月14日14時,仍無人報名競買。

在此之前,楚雄中院還對“(2021)雲23執144號”執行裁定文書涉及的多宗資產進行過拍賣,其中多爲土地和房產,也包括兩輛寶馬轎車。而前述國有土地的使用權,是這些資產中評估價格最高的一個。這些資產大多位於保山市,有的位於瑞麗、臨滄、景洪等地。拍賣信息顯示,這些標的物所有人除部分爲公司所有外,還有一些爲喬永仁、喬連佰等人所有。

中國裁判文書網公佈的一份民事判決書顯示,“(2021)雲23執144號”執行裁定書爲喬永仁等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一案的執行文書。

據云南省紀委監委專題片《“喬氏家族”黑社會性質組織覆滅記》披露,在這起案件中,500餘人受到紀律處分和法律懲處,查扣涉案財產高達33.8億餘元。這是雲南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查處涉案人員最多、社會影響最大、涉案資產最多的案件,因此被輿論稱爲“雲南掃黑第一案”。

“雲南掃黑第一案”

2021年4月5日,《“喬氏家族”黑社會性質組織覆滅記》詳細披露了盤踞保山30餘年的“喬氏家族”黑社會性質組織及其“保護傘”被查詳情。

其中介紹,喬永仁是“喬氏家族”的首腦,綽號“喬老爺”,其2000年後成立多家企業,涉及土地、水電站等工程項目開發,並提供土地、資金支持其長子喬連佰、次子喬連萬,開辦小額貸款公司、汽修廠等企業。

經營過程中,喬永仁組織喬連佰、吳依璇等人,多次向金融機構及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公職人員行賄,爲其黑社會性質組織辦理虛假土地使用權證,騙取銀行貸款、干擾土地拍賣等非法行爲鋪路搭橋;並註冊大量“空殼公司”編造虛假材料,從銀行金融機構騙取貸款207筆,累計近29億元。此外,喬永仁還用騙取的貸款3450萬元,支持喬連佰成立匯衆小額貸款公司,實施高利轉貸、放貸等違法犯罪活動。

而爲追索非法債務,喬永仁先後培植了以張春山、喬連萬等人爲骨幹的3個團伙數十人,長期通過尋釁滋事、敲詐勒索、強迫交易、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活動,進行暴力、“軟暴力”討債,爲其黑社會性質組織聚斂鉅額財富。

通過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喬氏家族”形成了以喬永仁、喬連佰爲組織者、領導者,喬連萬、吳依璇等10人爲骨幹,其他近60名成員爲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共實施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尋釁滋事、非法拘禁等近300起犯罪活動。

爲培植髮展壯大其黑社會性質組織,喬永仁、喬連佰等人多次向公職人員行賄財物,摺合人民幣2400餘萬元。多名公職人員淪爲“喬氏家族”的斂財工具和違法犯罪活動的“保護傘”。截至2021年1月底,該案共查處公職人員216人。其中28人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受到黨紀政務處分和法律處罰。

2019年,“3·29”專案組成立,經過近兩年的查處,盤踞保山30餘年的“喬氏家族”黑社會性質組織及其“保護傘”被一舉摧毀。2021年12月30日,該案一審宣判,喬永仁、喬連佰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25年,其餘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25年至拘役6個月,並處沒收財產或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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