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記者|王穎

記者|張一諾

2月19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雲南監管局公佈了一張罰單,劍指紫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雲南分公司及其相關負責人。

罰單顯示,紫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雲南分公司存在以下違法違規行爲:編制虛假財務資料;利用保險代理人虛構保險中介業務套取費用

針對上述違法違規行爲,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雲南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第一百一十六條、第一百六十一條、第一百七十條,對紫金保險雲南分公司處以50萬元罰款。

王雋時任紫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雲南分公司車險產品部經理,存在以下違規行爲:對紫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雲南分公司編制虛假財務資料事項負有責任。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雲南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第一百七十一條對其處以警告並罰款6萬元。

李海洋時任紫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雲南分公司營業部個代渠道總監,存在以下違規行爲:對紫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雲南分公司利用保險代理人虛構保險中介業務套取費用事項負有責任。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雲南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一十六條、第一百七十一條對其處以警告並罰款5萬元。

夏陽時任紫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雲南分公司營業部總經理,存在以下違規行爲:對紫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雲南分公司利用保險代理人虛構保險中介業務套取費用事項負有責任。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雲南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一十六條、第一百七十一條對其處以警告並罰款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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