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交通運輸官方網站近日發佈公告就《<南京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管理辦法>修訂草案》公開徵集意見,擬對《辦法》第九條“在本市從事網約車服務的駕駛員應當符合的條件”進行修改,刪除該條款第一項“有本市戶籍或者取得本市居住證”之規定。目前,意見和建議徵集已截止。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注意到,《南京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管理辦法》於2017年初正式印發。彼時,網約車剛剛完成普及,國內各地紛紛立法規範網約車發展,不少地方都設置了司機戶籍門檻。

而如今,多地開始對司機戶籍進行鬆綁。澎湃新聞梳理發現,南京之前,海南三亞市已於2018年10月對相關細則進行了修訂,放寬駕駛員准入條件,不再要求駕駛員爲三亞籍或持有三亞居住證。2020年7月,東莞市發佈的網約車新規也不再對網約車駕駛員有戶籍和居住證要求,同時還對巡遊車和網約車駕駛員資格實行互認,打破巡遊車駕駛員與網約車駕駛員之間的人員流動障礙。還有今年5月,深圳市發佈了修訂後的《深圳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其中刪除了第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具有本市戶籍或持有有效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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