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丨彭敏靜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簡稱“合作區”)金融產業發展再加碼。

10月25日,《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促進金融產業發展扶持辦法》(簡稱《扶持辦法》)印發,該辦法將於2022年11月7日起正式實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南方財經全媒體記者留意到,該政策涵蓋了金融企業從落戶到經營等全方位的各項扶持措施,包含落戶扶持、經營扶持、增資扶持、併購扶持、金融貢獻扶持、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投資上市企業扶持、跨境業務合作扶持、澳資企業專項扶持、租賃辦公用房補貼、購置辦公用房補貼等十大類扶持。

在業內人士看來,結合前期印發的《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促進中小微企業融資發展扶持辦法》和《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企業上市掛牌專項扶持辦法》,合作區金融行業政策體系已初步形成,將進一步鼓勵優質金融類企業在合作區集聚創新發展,引導金融企業實質性運營,深化琴澳金融合作,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

多方位支持企業集聚成長

《扶持辦法》具備適用對象廣、扶持類型全、涉及業務細等特點。

作爲合作區揭牌以來的首個綜合性金融扶持政策,該政策適用對象包含了持牌金融機構、地方金融組織、私募投資基金以及經認定的其他類金融機構等幾乎所有的金融業態,還包含了對金融企業落戶、經營、增資、併購、貢獻、用房等多方面的大力扶持。

《扶持辦法》明確,對合作區成立後首次註冊或者遷入的持牌法人金融機構、其他持牌金融機構、地方金融組織,以及對在合作區成立後首次註冊或者遷入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經申請可按以下規定分別給予一次性落戶扶持。

其中,在落戶扶持中,合作區金融企業可根據實際經營情況申報最高5000萬元的扶持資金。

此外,《扶持辦法》結合合作區金融產業發展實際,針對跨境保險業務、外商投資股權投資企業等跨境業務制定了相關扶持條款。

其中,對開展跨境機動車輛、港澳人士跨境醫療等跨境保險業務的合作區保險機構,按照跨境保險產品年度保費收入的5%給予最高1000萬元扶持;對在合作區揭牌後新獲得外商獨資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WFOE PFM)、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QFLP)、合格境內有限合夥人(QDLP)試點資格的合作區企業,按其實際募集資金規模的0.5%給予最高50萬元扶持。

澳資金融企業按1.2倍標準執行

如今,金融業已成爲合作區產業發展的“主力軍”。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合作區生產總值223.93億元,同比增長2.5%,其中金融業增加值達82億元,同比增長11.0%,佔GDP的36.7%。

爲鼓勵更多澳資金融企業在合作區落戶、發展,《扶持辦法》規定,符合條件的澳資金融企業可按相關扶持標準的1.2倍執行,如落戶扶持最高可獲6000萬元。

《扶持辦法》還鼓勵粵澳兩地金融人才交流合作,支持合作區金融機構、金融行業協會、金融類社會組織等與澳門特區同業共同舉辦論壇、專題培訓等各種形式金融人才交流活動,對有利於粵澳兩地金融人才培養和就業且符合條件的活動,按照實際費用的30%、每場最高不超過10萬元的標準給予扶持。

此外,對促進合作區粵澳金融合作、支持澳門特區創新發展現代金融產業、支持打造中國-葡語系國家金融服務平臺、促進澳門特區經濟適度多元等具有戰略意義或重大貢獻的項目,可通過簽訂合作協議另行約定。

合作區金融發展局代理副局長鮑偉春此前接受南方財經全媒體記者採訪時亦表示,下一步,將配合中央金融部委落實“電子圍網”系統建設方案,配合橫琴“澳門新街坊”項目建設,做好跨境按揭、資金結售匯等金融配套服務,促進綠色金融資產跨境轉讓,進一步打通澳門資金對接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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