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記者 王鑫 實習生 孟春曉

隨着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的一紙判決,“億萬富商殺人案”暫告一段落。

10月30日,澎湃新聞從梅麗近親屬處獲悉,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於10月17日作出二審判決:維持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楊志才作出的判項,即楊志才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對其限制減刑;改判王夫偉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

1999年,在楊志纔開的診所打工的梅麗遇害,因當年刑偵手段和DNA技術的限制,無法確認被害者身份,此案在案發後的十年裏,一直是“無名女屍懸案”。2012年,楊志才的侄女劉某芳提供關鍵線索,案件迎來重大突破,楊志才和其外甥王夫偉落網。

此後,該案一波三折:阜陽市檢察院先是以證據不足決定不起訴楊志才和王夫偉;2018年,警方從案發現場的泥土中檢出女屍DNA,確認女屍爲梅麗,兩名嫌疑人再次被抓獲。彼時,楊志才的生意蒸蒸日上,其本人也累積了大量財富,該案因此又被稱爲“億萬富商殺人案”。

案件進入到審判階段後,兩人的命運也在不斷髮生改變:2019年,阜陽中院判處楊志才死刑、王夫偉有期徒刑15年。關於作案動機,阜陽中院作出的判決顯示,楊志才供述稱,因梅麗生活作風差,影響了診所的生意,趕又趕不走,遂產生了將其殺害的念頭。但劉某芳等人的證言顯示,沒發現梅麗作風上有什麼問題。

兩人上訴後,安徽省高院以部分事實不清爲由,將該案發回阜陽中院重審。重審後,阜陽中院改判楊志才死緩、仍判處王夫偉有期徒刑15年;兩人再次上訴後,安徽省高院維持楊志才死緩判決,改判王夫偉有期徒刑11年。

安徽省高院作出的判決書顯示,該院認爲,綜合全案證據,能夠形成完整證據鎖鏈,足以認定楊志才、王夫偉二人共同殺害梅麗的事實。楊志才、王夫偉二人共同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均構成故意殺人罪,應依法懲處。在共同犯罪中,楊志才提起犯意,組織策劃,王夫偉受楊志才邀集、指使,積極參加,二人均直接實施暴力侵害行爲,可不區分主從犯。楊志才蓄意殺人,手段殘忍,主觀惡性深,後果嚴重,社會危害性大,根據本案具體情況,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但綜合考量其犯罪的性質、情節,對其應限制減刑。王夫偉案發時系剛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應當從輕處罰;其二審庭審當庭表示認罪認罰,依法可從輕處罰;其親屬積極代爲賠償,可視爲確有悔罪表現,依法可酌情從輕處罰。根據本案具體情況,原判對王夫偉量刑偏重,二審可從輕判處。

判決書同時載明,該判決即爲覈准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楊志才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對其限制減刑的刑事判決。

梅麗的近親屬告訴澎湃新聞,他們認爲,楊志才“罪大惡極”且“絲毫沒有悔過”,應判其死刑。

時間線:

1999年3月11日晚,梅麗在安徽省界首市被人殺害,年僅27歲。

2012年,案件知情人劉某芳前往公安機關報案,舉報姑父楊志才和王夫偉系殺害梅麗的兇手。

2012年9月,楊志才和王夫偉被江蘇無錫警方抓獲,同月被界首警方刑事拘留,經審訊,兩人對殺害梅麗的行爲供認不諱,“1999.0312無名女屍”案告破。

2013年,因缺乏足夠證據,安徽省阜陽市檢察院決定對楊志才和王夫偉不起訴。

2018年,警方從案發現場的泥土中檢出女屍DNA,確認女屍爲梅麗,楊志才和王夫偉再次被抓。

2019年,阜陽中院作出判決,判處楊志才死刑,王夫偉有期徒刑15年。兩被告人不服,上訴。

2020年,安徽省高院作出裁定,以原判決部分事實不清,撤銷原審判決,發回阜陽中院重新審判。

2021年,阜陽中院作出判決,判處楊志才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對楊志才限制減刑;判處王夫偉有期徒刑15年。兩被告人不服,上訴。

2021年,梅麗近親屬向阜陽市檢察院申請抗訴。阜陽市檢察院認爲不符合抗訴條件,決定不予抗訴。

2022年,安徽省高院作出判決,判處楊志才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對楊志才限制減刑;判處王夫偉有期徒刑11年。

本期編輯 鄒姍

責任編輯:梁斌 SF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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