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近上會,一封舉報信遞交至深交所,給這家IPO企業上市之路蒙上一層陰影。

2022年9月8日,深交所官網披露了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天利信”)的第二輪問詢函回覆文件。在問詢函中,深交所稱收到舉報信,指出2019年安天利信的員工溫亮涉嫌串通投標被判緩刑,2020年員工孫志強、韋新成涉嫌串通投標罪被公安機關帶走協助調查,而安天利信未在招股書中披露上述事件。

面對深交所的問詢,安天利信回覆稱上述涉案人員系一般員工,非高級管理人員且相關判決或立案偵查均不涉及發行人,不存在對發行人構成重大不利影響的情形,不構成本次發行上市障礙。

資料顯示,安天利信主要從事招標代理、工程造價諮詢和建築設計等專業技術服務,擬於創業板上市,將於11月3日上會。報告期內,招標代理業務每年爲安天利信貢獻七成以上的收入。

IPO期間遭舉報,涉案員工最久已入職八年

時代商學院注意到,第二輪問詢後,在10月27日更新的上會稿中,安天利信仍對上述事件及涉案人員隻字未提。

基於問詢函披露的資料,我們先來梳理一下上述兩起案件的基本情況。

案件一爲安天利信員工溫亮、韋新成的案件。

據合肥市瑤海區人民法院(2020)皖0102刑初1391號刑事判決書,2019年底,東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簡稱“東莞銀行合肥分行”)委託安天利信代理其辦公樓裝修裝飾工程施工項目招標事項。由於合肥澳達環境藝術設計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澳達公司”)已私下與東莞銀行合肥分行達成工程承包協議,安天利信原招標六部經理溫亮安排安天利信的員工韋新成按照招標方要求修改評分細則等招標文書,確保澳達公司中標。

2020年5月,溫亮、韋新成分別被偵查機關通知配合調查,2020年12月,合肥市瑤海區人民檢察院對參與該項目的相關人員共18人依法提起公訴。2021年3月,18名被告被合肥市瑤海區人民法院判處串通投標罪,其中,溫亮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8000元,韋新成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八個月,並處罰金6000元。

案件二爲安天利信員工孫志強、蔡興傑的案件。

2021年10月,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對安天利信員工孫志強、蔡興傑涉嫌串通招投標案立案偵查,目前尚在偵查階段。

對於孫志強、蔡興傑的案件,安天利信在問詢函回覆中並未披露事件詳情,僅表示公司於2022年8月5日取得了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出具的《情況說明》,孫志強、蔡興傑所涉案件系其兩人與他人(非安天利信人員)進行串通投標犯罪,該行爲並無安天利信相關部門及其他人員參與,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也無計劃對安天利信立案偵查。

值得注意的是,據問詢函,上述涉案的4名員工中,溫亮於2013年7月入職,至2021年離職時已入職8年,離職前其擔任安天利信的招標六部經理一職,帶領部門完成計劃及目標,並負責市場開發工作;韋新成於2014年7月入職,離職前其擔任安天利信招標六部高級業務經理一職。

另外,孫志強於2017年8月入職,離職前其擔任安天利信第二招標事業部業務經理;蔡興傑於2019年8月入職,離職前曾是安天利信招標九部招標專員,與孫志強屬於不同的招標事業部門,兩人也均不是招標六部人員。

上述兩宗案件涉及多個不同的招標事業部門,儘管上述人員均非安天利信的高管人員,但涉案員工在安天利信的入職時間長則八年,短則兩年,對職務內的各項法律規章理應熟悉,但他們對於違法行爲明知故犯,是否說明安天利信針對串標、圍標的內控措施及有效性存在不足?安天利信是否爲了衝擊業績對員工的違法行爲進行縱容?

值得注意的是,安天利信在面對深交所對其內控措施及有效性的質疑,僅列舉了合肥市蜀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合肥市蜀山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出具的相關證明資料。

安天利信是否擔責仍待法院判決

針對目前尚在立案偵查階段中的孫志強、蔡興傑涉嫌串通投標一案,安天利信是否同樣存在串通投標嫌疑?員工孫志強、蔡興傑兩人的違法行爲是屬於個人行爲還是職務行爲?若是員工的職務行爲,安天利信是否應爲該違法行爲承擔法律後果?

爲解答上述疑問,時代商學院採訪了北京市京師(菏澤)律師事務所的何亞楠律師。

時代商學院:如何判定公司是否具有串通投標的違法行爲?

何律師表示,招投標代理公司作爲法人,屬於“擬製人”的性質,自身不具有事實上的行動能力,而只能依託於自然人的行爲實現其意志。因此,在串通投標的認定中,相關自然人的串通行爲是否能夠被視爲公司的串通行爲,直接決定了公司應否爲該行爲承擔法律後果。

若是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託的人所實施的行爲,一般會被直接認定爲公司行爲。若是由公司一般員工實施的行爲,則需要判斷該員工的行爲是否屬於職務行爲,如果構成職務行爲,則其法律責任與法律後果均由該員工任職之公司承擔。

時代商學院:如何判定招投標代理公司員工在工作時的違法行爲是屬於員工個人行爲還是職務行爲?

何律師表示,關鍵是要區分違法員工是否利用了其職務上的便利,比如是否經公司授權,掌管着從事投標活動所必需的公司資料,利用職務便利以公司的名義完成了整個投標過程,並且其實施的參與投標行爲屬於其職務授權範圍內,與履行職務具有內在聯繫,最終使得投標公司取得了案涉交易機會。如果符合以上條件,員工的職務行爲應當視爲體現了公司的意志,由公司承擔法律責任。

如公司能夠充分舉證證明,實施違法行爲的員工並非利用職務之便,即該員工並非是根據公司章程或相關管理規定的要求履行工作職責的行爲,且在投標活動中的若干關鍵環節,如投標紙質資料的蓋章、投標保證金的支付等,公司在管理層面亦做了一定的風險防範,不存在重大過失,主觀上足以認定公司不具有串通投標的故意,那麼公司是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

時代商學院:串通投標案的刑事程序是怎樣的?公安局偵查大隊出具的《情況說明》是否可以代表最終審判結果?

何律師表示,一般的刑事程序包括立案、偵查、起訴、審判和執行。公安機關負責刑事案件偵查階段,偵查完畢後會將案卷移送到檢察院審查起訴,由檢察院公訴機關提起公訴。公安機關出具的“情況說明”屬於實體類情況說明,該情況說明並非法定證據,檢察院仍需結合全案相關證據材料進行實質審查、對案件進行覈實,作出是否起訴的決定。

綜合來看,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出具的相關證明資料對證明安天利信不具有串通投標的意願,系孫志強、蔡興傑個人違法行爲極爲有利,但安天利信是否需要承擔法律責任還是要經過法庭的審判才能最終認定。

對於上述孫志強、蔡興傑的案件,在第二輪的問詢函回覆中,安天利信僅取得2022年8月5日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出具的《情況說明》,並未取得相關人民檢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出具的相關證明。

可見,在上述孫志強、蔡興傑的案件還沒有最終審判前,安天利信仍然存在法人刑事責任或賠償責任的風險。

不良代理行爲屢被通報,捲入不正當競爭糾紛案

對於舉報信相關案件,安天利信於2022年9月19日取得了合肥市蜀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出具的《證明》,以及於2022年9月18日取得了合肥市蜀山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出具《證明》。相關證明顯示,2019年1月至2022年9月,安天利信在合肥市蜀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無行政處罰記錄和信用不良記錄;在合肥市蜀山區發展和改革委亦未收到任何對其招標投標代理業務的投訴。

招股書顯示,安天利信九成業務收入來自於安徽省內,另外在北京、上海、南京等7個地區設立分支機構。

可見,安天利信的業務並非全部在合肥市蜀山區內開展,上述兩份證明材料的內容只能證明其在合肥市蜀山區的情況。

那麼,安天利信在其他地區有沒有行政處罰記錄和信用不良記錄,以及招標投標代理業務的相關投訴或糾紛呢?

經查閱公開資料,時代商學院獨家發現,據不完全統計,僅2021年6月至2022年9月期間,安天利信就先後3次因不良代理行爲被有關部門通報,甚至因其不良代理行爲而被限時整頓和禁止參加代理活動長達一個月。對於以上信息,該公司均未在招股書中說明。

如圖表2所示,2021年6月,據安徽省宣城市涇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發佈的《涇縣2021年1—5月份代理機構不良行爲情況通報表》,安天利信因存在不良行爲被通報且記4分,不良行爲包括在《S345涇縣榔樹口至蘇紅段公路建設工程勘察設計項目》中標候選人公示所留投訴電話錯誤;在《涇縣醫院PCR二級生物安全實驗室等傳染病防控救治能力提升第三批設備採購項目》準備不充分,對程序不熟悉,開標現場混亂。

如圖表3所示,2021年11月,據霍邱縣財政局發佈的《關於對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處理的通知》,安天利信在代理霍邱縣第一人民醫院智慧醫院建設項目中,沒有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對質疑事項進行答覆,致使項目被迫暫停,安天利信的日常考評被扣5分。

如圖表4所示,2022年9月,據舒城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發佈的《關於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通報》(舒公管通報〔2022〕14號),安天利信相關從業人員禁止入場一年,且安天利信被限時整改1個月(整改期限爲2022年9月1—30日),整改期間不得在該縣從事代理業務。

另外,安天利信作爲被告,還曾捲入兩起串標不正當競爭糾紛案。

如圖表5所示,據天眼查,安天利信與鳳陽鵬程勞務派遣有限公司(2017年)、合肥林旭幼育湖畔家園幼兒園(2018年)均存在串通投標不正當競爭糾紛案,由於原告已撤訴,相關案情並未公開。

【參考資料】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說明書(上會稿)》.深交所官網

《發行人及保薦機構關於審覈中心意見落實函的回覆》.深交所官網

《發行人及保薦機構關於第一、二輪審覈問詢函的回覆意見》.深交所官網

《補充法律意見書(二)、(三)》.深交所官網

http://ggj.xuancheng.gov.cn/News/show/1233149.html關於對部分代理機構不良行爲處理結果的通報(涇縣).宣城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

http://ggzy.luan.gov.cn/ptgg/017006/20220110/e23b8602-3979-48ff-b7fb-e17a8c2dcac5.html關於對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處理的通知(霍邱縣).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

http://ggj.luan.gov.cn/jgxtong/xyxx/5050208.html關於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通報(舒城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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