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鄂爾多斯市委政法委11月3日表態,針對近期國內個別地區在防疫過程中暴露出的問題,該市政法系統將汲取教訓,無論任何時刻,都堅持生命至上,救人爲先。

鄂爾多斯市委政法委還提到,在鄂爾多斯,如您遭遇危及人身安全的情況,特別是危及生命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根據相關法律之規定,您有權採取措施自救,或及時緊急避險,但請謹記:在自救和避險時,不要損害他人生命。事後,我們會安排相關部門對事情過程進行回溯和研判,並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依法依規處置。

這則通告引發輿論強烈關注,其中在11月4日,湖北日報刊發評論員文章稱,生命至上,是任何時間、任何地點、任何情境之下的號令和原則。所謂“至上”,就是沒有人、任何理由可以將其他任何事情置於生命的重要性之上。當生命遇到危險和突發疾病等危急情況,挽救生命永遠第一,永遠是應該被優先考慮的。

文章稱,常態化的疫情防控,不可避免會讓城市管理和我們每個人的生活作出相應的調整和改變。但是,每個人都可能置身於特殊情景之下,這些情景是十分具體的、現實的。若是機械式一刀切,這就完全違背了疫情防控的初衷。這則通報寫到,“事後,我們會安排相關部門對事情過程進行回溯和研判”,這樣的安排,也給基層防疫工作喫下“定心丸”。生命只有一次,失去了就無可挽回。通告內容寫到了心坎裏,更要落在實處。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不是掛在嘴邊的口號,而是體現在防疫的每一個細節、環節之中。多考慮羣衆感受、多和羣衆站在一起,不要忘了我們共同的目標是:守護好人民羣衆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通告之所以引起廣泛點贊轉發,彰顯了人們對依法防疫的渴求。”財新網評論文章指出,如何平衡經濟社會發展與疫情防控,並非所有地方都能遊刃有餘,一些地方選擇了一刀切,防控成了壓倒一切的任務。在這一思路下,不僅經濟社會靜默下來,甚至生命健康也被後置而受到威脅。甚至有疫情嚴重地區的人戲謔地說,現在最有權威的是小區門口的保安和社區主任。

文章認爲,護祐人民生命健康、平衡經濟社會發展與防控,並非魚和熊掌不可兼得。緊急事態之下,孰輕孰重,雖說有時只需要一點人性的光輝,而明確民衆的緊急避險權,則無疑是給各種突發意外、緊急情境之下的人們更多權利加持。

河南媒體《東方今報》就此點評道,防疫的目的是爲了保障人民羣衆的生命健康,在人民的生命遇到危險時,防疫應當爲生命讓出一條通道,就算萬一造成疫情擴散,總比當下失去一條生命好。

文章指出,生命必須高於防疫政策,這與我們的防疫初衷不衝突。人民羣衆的生命與防疫政策是相輔相成的,而不是衝突對立的。基層防疫人員應牢記生命至上這一點。

“他們不過是重申了相關的法律規定而已。”極目新聞評論文章表示,可見,“緊急情況下您有權採取措施自救或緊急避險”,是社會共識,也是常識。雖然說,緊急情況有很多,採取自救和避險的手段也不少,場景不一而足,但我們還是希望,當羣衆遇到危險和緊急情況時,在防疫卡口這裏,不需要羣衆使用到這一條。

文章作者表示,不管是卡口的防疫人員,還是接警的民警,接到求助的120,甚至是路過的城管人員等,都應該在生命面前,伸出自己的援手,幫他們一把,而不是以各種藉口冰冷冷地拒絕,甚至有時候還形成對抗。防疫是一道卡口,也是一道關口,要知道事件的輕重緩急,要用實際行動,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文章最後稱,“緊急情況下您有權採取措施自救或緊急避險”給了羣衆應急避險的底氣,也給防疫工作人員和志願者喫下定心丸。人們對這則通告廣而告之,四處轉發,也是想各地都能看到,瞭解這一法律規定,踐行這一社會常識,希望不要出現讓人痛心的事件了。

澎湃新聞評論文章指出,“生命至上”不是抽象的,而是體現在每一起具體的事件當中。尤其是針對處於危險和緊急境遇下的民衆,一定要堅持救人第一的原則,盡最大努力幫助他們脫險。梳理很多事件中的矛盾焦點就會發現,輕重緩急並不是那麼難以拿捏,只要認識到生命是無價的,處於最高的位置,一般就錯不了。很多時候,那些所謂的衝突和牴牾也只是一葉障目,並非實質性的、不可調和的分歧。道理很簡單:既然大家的目的都是爲了民衆的生命健康,怎麼可能有本質上的對立呢?我們要改進的,就是努力消除這種執行過程的機械和死板,保護和鼓勵人們放心大膽去自救、救人。

文章最後稱,鄂爾多斯這則通告爲什麼能刷屏?無非是說到了大家心坎上,暖到了大家心窩裏。法規十分明確,道理十分清晰:疫情之下,急診要保持通暢、120要第一時間響應;在“救人優先”的大前提下,萬不得已民衆還有權採取措施自救——無論如何,不能因爲防疫耽擱了救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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