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藥品網絡禁售清單徵求意見,維E、阿托品等網紅院內製劑在列,多款避孕藥上榜

11月3日,國家藥監局)發佈《藥品網絡銷售禁止清單(徵求意見稿)》(簡稱《禁止清單(徵求意見稿)),徵求意見時間爲今年11月10日前。

該《禁止清單》(徵求意見稿)源於今年9月1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佈的《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該《辦法》第八條規定,疫苗、血液製品、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等國家實行特殊管理的藥品不得在網絡上銷售,具體目錄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制定。該《辦法》將於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實際上,這一要求與2019年修訂實施的《藥品管理法》一致。《藥品管理法》第六十一條規定,上述七類藥品不得在網絡上銷售。

除了上述七類藥品外,在本次《禁止清單》(徵求意見稿)中,政策法規明確禁止銷售的藥品還包括醫療機構製劑和中藥配方顆粒。

醫療機構製劑俗稱“院內製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醫療機構製劑註冊管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其是指醫療機構根據本單位臨牀需要經批准而配製、自用的固定處方製劑,只能在本醫療機構內憑執業醫師或者執業助理醫師的處方使用,診療範圍應與《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所載明的範圍一致。換言之,院內製劑理論上不能超過醫療機構所在地使用。

此前,用於止癢的複方醋酸鋁搽劑,治療兒童近視的阿托品滴眼液,皮膚科用藥維生素E乳膏 ️、防曬乳膏等多種院內製劑都頗受患者歡迎,社交平臺上還出現過代購現象,亦有醫院通過互聯網醫院平臺,開具複診處方,通過快遞將其銷往各地。這使患者在用藥前和用藥過程中可能無法及時獲得醫生的檢查、指導,醫療機構也難以監管外流製劑,無法及時報告和處理製劑引發的不良反應等。

今年7月下旬,興齊眼藥全資子公司瀋陽興齊眼科醫院宣佈,該院互聯網醫院暫停處方院內製劑0.01%硫酸阿托品滴眼液,患者如有需要可至興齊眼科醫院實體醫院處方。此前,興齊眼藥於2019年1月拿下0.01%阿托品滴眼液醫療機構製劑註冊批件,成爲業內首家。據推算,2019年和2020年,作爲瀋陽興齊眼科醫院的院內製劑,阿托品滴眼液的銷售額分別佔興齊眼藥總營收的2.6%、16.6%。此外何氏眼科、歐普康視也相繼宣佈,低濃度阿托品滴眼液在互聯網醫院的銷售暫停,患者需到醫院就診時憑處方購買。

對於中藥配方顆粒的監管也有跡可循。中藥配方顆粒是由單味中藥飲片經水提、分離、濃縮、乾燥、制粒而成的顆粒,在中醫藥理論指導下,按照中醫臨牀處方調配後,供患者沖服使用。

2021年2月,國家藥監局、國家中醫藥局、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醫保局發佈《關於結束中藥配方顆粒試點工作的公告》。其中,第九條規定,中藥配方顆粒不得在醫療機構以外銷售。醫療機構使用的中藥配方顆粒應當通過省級藥品集中採購平臺陽光采購、網上交易。由生產企業直接配送,或者由生產企業委託具備儲存、運輸條件的藥品經營企業配送。接受配送中藥配方顆粒的企業不得委託配送。

試點結束前,國內中藥配方顆粒市場主要被6家國家試點企業分食,包括四川新綠色,華潤三九,歸屬於中國中藥的廣東一方、江陰天江,歸屬於紅日藥業的北京康仁堂,以及歸屬於培力農本方的南京培力。西南證券今年10月的研報顯示,2020年,中國中藥、紅日藥業、華潤三九的市佔率分別爲39.2%、11.7%、7.8%。

此外,《禁止清單》(徵求意見稿)中,其他禁止通過網絡零售的藥品還包括注射劑(降糖類藥物除外);含麻黃鹼類複方製劑(不包括含麻黃的中成藥)、《關於進一步加強含可待因複方口服溶液、複方甘草片和複方地芬諾酯片購銷管理的通知》(食藥監辦藥化監〔2013〕33號)《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含麻醉藥品和曲馬多口服複方製劑購銷管理的通知》(食藥監辦藥化監〔2014〕111號)所列的品種以及右美沙芬;《興奮劑目錄》所列的蛋白同化製劑和肽類激素(胰島素除外);以及用藥風險較高的品種。

其中,用藥風險較高的品種包括多個心血管、神經系統疾病藥物,還包括環丙孕酮等避孕藥,米非司酮、米索前列醇、卡前列甲酯等流產藥,奈諾沙星、頭孢地尼、左奧硝唑等抗生素,上述藥品多爲處方藥。

對此,有藥事藥劑背景的業內人士向界面新聞表示,從該徵求意見稿來看,國家藥監局考量的第一要務或是監管安全。

具體到各個藥品,安徽省第二人民醫院藥學部主任、副主任藥師蔣磊、主管藥師張家佳向界面新聞表示,自行藥流危險性高,可能會導致大出血、感染等嚴重後果,藥流也很可能會有殘留,需要到醫院二次清宮,且生育類藥物服用劑量、時間不同,需嚴格遵說明書服用。因此,生育類藥物應在正規醫療機構,在專業醫生指導下服用。此外,使用頭孢地尼、伏立康唑等口服抗菌藥物需嚴格掌握適應症、藥物的抗菌譜,還需結合患者血生化、細菌耐藥性等檢驗指標。兩人認爲,在網絡上禁售該類藥品可減少公衆預防性抗菌藥物的使用,延緩細菌耐藥發生。

今年10月28日,國家衛健委、國家藥監局等13個部門聯合發佈的《遏制微生物耐藥國家行動計劃(2022—2025年)》亦提到,到2025年,我國抗微生物藥物合理應用水平應進一步提升,全國二級以上醫療機構門診抗菌藥物處方和住院抗菌藥物醫囑的適宜率均達到75%以上。藥品零售企業憑處方銷售抗微生物處方藥物的比例達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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