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則關於賈躍亭起訴樂視的消息在網絡流傳,老闆與自家公司對簿公堂的戲劇性情節引發熱議。

11月7日晚間,“樂視視頻”通過微博正式發文澄清此事,稱“賈躍亭先生起訴樂視”爲烏龍事件,賈躍亭從未起訴樂視(包含樂視網和樂融致新及其所有下屬企業)。

“賈躍亭起訴樂視”系法院網站公告有誤

據瞭解,這起烏龍事件的起因是山西法院服務訴訟網公告內容刊登有誤。11月1日,該網站關於“11月29日09時00分依法公開審理賈躍亭等訴樂視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糾紛一案”的公告內容被媒體引用報道。

針對此事,賈躍亭債務處理小組11月4日發表聲明稱,山西法院訴訟服務網公告中關於“賈躍亭等訴樂視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糾紛一案”系山西某機構訴樂視控股借款合同糾紛,原公告刊登有誤。律師正與山西法院訴訟服務網進行協商,提請對方就該網公告內容進行更正。

目前,山西法院訴訟服務網公告的錯誤內容已被更正。最新上線的公告顯示,11月29日審理的案件爲“山西堯信融資再擔保有限公司與被上訴人樂視控股(北京)有限公司、賈躍亭及原審被告北京百鼎新世紀商業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財富時代置業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糾紛一案。”

此“樂視控股”非彼“樂視網”

樂視相關人士向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表示,新聞中涉及的主體“樂視控股(北京)有限公司”爲“樂視控股”,並非現在的樂視。目前“樂視”這一品牌背後是“樂視網信息技術(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樂視網”)與“樂融致新電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下稱“樂融致新”)兩家公司。

在澄清傳聞的同時,樂視也在公告中回應了“樂視是誰”“樂視在做什麼”等問題。據介紹,“樂視”是一家互聯網科技品牌,目前仍在使用“樂視”品牌持續進行經營的公司,主要是圍繞樂視網和樂融致新兩家經營主體。去年宣佈漲薪、今年回應“員工不加班無 996”的,也正是這兩家主體。

樂視網和樂融致新共同表示,因爲曾經樂視系生態業務龐大,除樂視網和樂融致新外,樂視系公司衆多,公司名稱以“樂視”開頭的就有數百家,而外界通常籠統稱爲“樂視”或“樂視系”公司。公告中稱,樂視控股、樂視移動等公司與樂視網和樂融致新已沒有實質關聯和業務往來,也從不直接簡稱爲“樂視”或使用“le”、“letv”品牌商標。

業務方面,樂視網和樂融致新的傳統業務分別爲樂視視頻和樂視超級電視。樂視視頻的會員收入、樂視超級電視等硬件產品及相應的運營收益是公司營收主力。2021年《甄嬛傳》帶來的會員收益僅佔樂視網母公司總收益的5%。自2022年11月30日起,《羋月傳》也將回歸樂視視頻獨播。

此外,樂視智能生態業務從2021年開始佈局,如今進入產品升級迭代的2.0階段,預計將在年底推出新一代智能科技產品。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樂視積極嘗試了發展直播帶貨業務,相關負責人曾立下“努力成爲下一個新東方”的小目標。但從樂視自爆“30天直播14場帶貨2萬元”的成績來看,樂視距離上述小目標還有很長的距離。

2.4億罰款未繳,證監會申請對樂視網限消

儘管樂視已澄清並未被賈躍亭起訴,但無論是樂視控股還是樂視網,仍深陷賈躍亭留下的債務泥沼,難以擺脫“老賴”身份。

據天眼查app顯示,樂視控股目前的法定代表人爲吳孟,賈躍亭持股比例爲92%。截至今年9月,樂視控股合計被執行總金額已達3182萬餘元,該公司現有246條限制消費令。

回到樂視網方面,該公司目前的法定代表人爲劉延峯,賈躍亭持股比例爲62.41%。近日,因未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樂視網及其法人劉延峯被限制消費,申請人爲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案由爲行政非訴執行。

2021年3月,證監會對樂視網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並處以2.4億元罰款。當時證監會查明樂視網存在2007年至2016年財務造假、未按規定披露關聯交易、未披露爲樂視控股等公司提供擔保事項、未如實披露賈躍芳與賈躍亭向上市公司履行借款承諾的情況等違法事實。同時,樂視網2016年非公開發行股票行爲構成欺詐發行。

據記者查詢關聯文書後得知,由於行政處罰決定送達後,樂視網仍遲遲未繳納罰款,該公司已因此案被強制執行,其法人劉延峯也被限制消費。

2021年10月,證監會再次向樂視網送達《行政處罰罰沒款催告書》,催促樂視網及時按約定繳納罰沒款。2022年5月,北京金融法院准予強制執行中國證監會作出的〔2021〕16號《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決定書》中針對被執行人樂視網信息技術(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406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2022年6月,因樂視網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北京金融法院依照有關規定對樂視網及其法定代表人劉延峯採取限制消費措施。

截至目前,樂視網2.4億元罰款已拖欠一年零八個月,該公司也並未在法定期限內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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