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法治日報

□ 本報記者 張昊

近年來,一些犯罪分子假借“養老服務”“養老產品”“以房養老”“養老保險”等名目實施養老詐騙犯罪,侵犯老年人合法權益,危害社會和諧穩定。

今年4月,平安中國建設協調小組部署開展了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專項行動開展以來,檢察機關如何全面履職推進依法打擊、整治規範等各項工作?取得哪些成效?如何落實全力追贓挽損的要求?

今天,最高人民檢察院舉行“打擊整治養老詐騙 檢察藍守護夕陽紅”新聞發佈會,通報全國檢察機關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情況,發佈第二批檢察機關懲治養老詐騙犯罪典型案例,並就相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突出問題導向

“檢察機關堅持以辦案爲中心,嚴厲打擊養老詐騙犯罪;依法能動履職,着力提升專項行動質效。”發佈會上,最高檢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張志傑通報了全國檢察機關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情況。

張志傑說,針對這次專項行動時間短、任務急的特點,最高檢提出了“突出問題導向,與常規監督辦案履職緊密結合”的工作要求。各級檢察機關認真總結日常打擊整治養老詐騙案件中的痛點、難點,堅持依法能動履職,結合本地實際創新工作措施,推動專項行動主動、紮實開展。

專項行動期間,檢察機關通過全面摸排養老詐騙案件線索,對重大線索加強研判、督辦、盯辦,加強立案監督和偵查活動監督,共監督立案149人,追捕449人,追訴51人。

案件辦理過程中,檢察機關會同公安、法院建立健全養老詐騙辦案機制,加強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對疑難、複雜的1583件養老詐騙案件及時介入偵查、引導取證,圍繞指控證明犯罪要點提出詳細繼續偵查或補充偵查提綱,減少不必要程序迴轉,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

此外,專項行動中,各地檢察機關還積極探索發揮數字檢察作用,針對本地養老詐騙高發多發領域設置“小專項”重點出擊,加強專業隊伍建設,全面深入推進依法打擊、整治規範、宣傳教育各項工作。

堵塞監管漏洞

最高檢發佈的數據顯示,專項行動期間,檢察機關立案辦理了332件涉養老詐騙公益訴訟案件。其中,涉老年人信息安全139件,涉養老保健品等產品質量安全150件,涉及養老保險、養老服務等其他領域43件。各地檢察機關針對辦理刑事案件中發現的問題,加強分析研判,共制發檢察建議779份,推動整治規範對症下藥。

“整治規範是從源頭上防範養老詐騙違法犯罪的根本之舉。”張志傑說,各地檢察機關在專項行動中充分發揮公益訴訟、檢察建議等職能作用,協同有關行業領域的主管部門做好整治規範工作。

最高檢把開展公益訴訟作爲專項行動中促進整治規範的一項重要措施,在制定檢察機關實施方案時就作出部署,各地檢察機關重點針對老年人個人信息保護、養老保健食品虛假宣傳、養老保險金保護等領域部署公益訴訟有關專項活動。今年6月,最高檢印發了《關於加強刑事檢察與公益訴訟檢察銜接協作 嚴厲打擊電信網絡犯罪 加強個人信息司法保護的通知》,對打擊整治養老詐騙也提出了相應要求,努力實現對養老詐騙犯罪的全鏈條打擊和一體化網絡治理。

最高檢第八檢察廳副廳長邱景輝進一步介紹了檢察機關通過開展公益訴訟和協同促進行業整治規範的相關情況。

專項行動開展以來,檢察機關針對重點領域,通過辦理一批民事、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行政公益訴訟案件,重點監督侵害衆多老年人合法權益、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違法行爲,通過辦案充分發揮公益訴訟檢察制度在系統治理、溯源治理、公益損害修復方面的效能,從源頭上防範詐騙風險,以辦案促進行業自律、企業合規,促進各方協同共治。

對養老保健市場中虛假宣傳、欺詐銷售等“騙老坑老”亂象問題開展監督,一直是檢察機關公益訴訟工作的一項重點。檢察機關主要督促相關行政機關強化線上線下市場監管,守護好老年人的“錢袋子”。

在個人信息保護方面,檢察機關着力防範老年人個人信息泄露後成爲電信網絡詐騙的受害者,築牢老年人個人信息安全保護屏障。針對刑事案件中發現老年人個人信息保護公益訴訟案件線索的情況,檢察機關與公安、網信、工信、市場監管等部門密切協同協作,在整治違法違規App、規範掃碼應用等方面加強溯源治理,防範老年人個人信息被違法收集買賣的風險,同時防範以方便老年人使用爲名違法收集老年人信息的情形。

各地檢察機關還不斷督促落實養老服務行業、產業的社會責任。主要針對養老機構經營不規範、存在非法集資安全隱患,特別是預付消費亂象等情形開展監督。通過加強執法司法銜接協作,督促協同職能部門履職盡責,共同堵塞監管漏洞。

對於檢察公益訴訟在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工作中的重點方向,邱景輝介紹說,下一步,檢察機關將貫徹落實反電信網絡詐騙法授權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等相關規定,加強與食品藥品安全、個人信息保護以及正在探索的老年人等特定羣體權益保障等領域檢察公益訴訟的銜接協同,形成系統治理的組合拳,在深化、常態化打擊整治養老詐騙檢察工作中,貢獻更多檢察公益訴訟的智慧。

全力追贓挽損

追贓挽損直接關係受害老年人的合法權益,此次專項行動也突出強調要全力追贓挽損。此類案件追贓挽損有哪些難點?檢察機關在追贓挽損方面做了哪些工作?最高檢第一檢察廳副廳長曹紅虹回答了《法治日報》記者的提問。

曹紅虹介紹說,追贓挽損的難易程度與犯罪所得的實際去向、犯罪人員的經濟狀況等客觀因素密切相關。

目前案件辦理過程中主要面臨的難點包括三個方面,絕大部分犯罪分子將犯罪所得用於個人揮霍、不負責任的投資經營或者違法犯罪活動,案發時資金鍊已經斷裂,贓款贓物客觀上無從追繳。犯罪人員通過“地下錢莊”“非法第四方支付”等非法渠道掩飾、轉移贓款甚至跨境洗錢,導致追贓挽損工作十分困難。部分尚處於經營中的項目以及易毀損、易貶值涉案款物處置變現難度大。其中,涉案金額特別巨大的案件,追贓挽損的難度更大。

曹紅虹說,實踐中,檢察機關始終協同有關部門把追贓挽損作爲專項行動的重要內容,不斷探索健全工作機制,與有關部門一道堅持應追盡追,盡最大努力挽回老年受害羣體的財產損失。

曹紅虹從四個方面介紹了檢察機關在追贓挽損過程中的工作。

在辦案中,檢察機關關注贓款線索的審查發現,加強對涉案財產的審查甄別,注重審查發現贓款去向的線索,配合相關部門依法及時查封、扣押、凍結涉案財產,仔細排查可追繳資產。

“在運用認罪認罰從寬、少捕慎訴慎押等制度政策時,督促引導犯罪嫌疑人主動退贓退賠,把退贓退賠作爲適用不起訴、從寬處罰或者確定從寬幅度的重要條件。”曹紅虹說。

在辦理養老詐騙案件尤其是非法集資案件時,檢察機關重視運用反洗錢手段促進追贓挽損,同步審查洗錢犯罪線索,依法追究洗錢行爲人的刑事責任,從中發現、追繳涉案財物。

檢察機關還根據涉案財物情況不斷完善工作機制。曹紅虹舉例說,對涉案物品易貶值易損耗的,通過司法拍賣等方式先行處置;對於不宜查封、扣押、凍結的經營性財產,申請當地政府指定有關部門或委託有關機構代管或託管,避免涉案財產價值貶損,損害被害人權益。一些地方對涉嫌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犯罪但尚在經營的養老院,探索啓動涉案企業合規建設,在維持養老院正常經營的同時做好退贓退賠工作。

記者瞭解到,案件辦理過程中,檢察機關特別關注涉案老年羣體的生活狀況,對因養老詐騙陷入生活困境、符合司法救助條件的老年人,主動依法開展司法救助,更好保障受害老年人的合法權益。

本報北京11月9日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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