嚼檳榔,能養生?

我國居民中因嚼食檳榔而產生口腔病變的人數近年來呈快速增長之勢。爲強化檳榔製品監管,防範食品安全風險,江西南昌、浙江義烏、四川自貢等多地出臺監管措施,要求檳榔製品不得作爲食品銷售。然而,半月談記者走訪發現,在出臺此類措施的部分地區,檳榔銷售依舊火熱,並出現更換包裝、設專屬貨架、打“養生”牌售賣等新變種。檳榔製品應如何有效監管?

嚼食檳榔危害多,檳榔製品仍在售

39歲的景德鎮市民高先生,不久前被診斷出因嚼檳榔引發的一系列口腔癌前病變。他從2016年開始養成嚼檳榔的習慣,在完全不知其危害的情況下嚼食上癮,一天要嚼一包多,到2018年慢慢變得不能喫辣、燙的食物,張嘴也愈發困難,“以前不知道嚼檳榔會變這樣,追悔莫及”。

世界衛生組織國際癌症研究機構已將檳榔及相關製品列爲一類致癌物。今年9月,36歲的歌手傅松因口腔癌去世,他曾在社交平臺上表示,自己的口腔癌系嚼食檳榔所致。

從業30多年的南昌大學附屬口腔醫院黏膜牙周科副主任宗娟娟表示,檳榔鹼易灼傷口腔黏膜,長期嚼食容易導致口腔病變,增加患口腔癌的風險。“原來幾年碰到一例,如今口腔黏膜下纖維性變成爲常見病,最多時半天就能碰到三四個這樣的病人,基本都是青年人。”

多地規定檳榔製品不得作爲食品銷售後,半月談記者走訪其中一地便利店、超市、副食店看到,檳榔仍在售賣。檳榔被單獨放在店面裏顯眼位置,用單獨貨架陳列,價格從5元至50元不等。多家店主表示,嚼食檳榔能提神、禦寒,天冷銷量更旺,每隔幾天貨架就會全部售空,一個月要補貨好幾次。

除了線下,檳榔的線上銷量也居高不下。半月談記者搜索多家線上購物平臺看到,有的平臺亮出“檳榔熱銷榜”,還有的平臺售賣檳榔的拼單量就超過10萬。有商家線上回覆,他們知道線下不讓將檳榔作爲食品銷售,但目前線上銷售並沒有受到多少影響,“在線上,檳榔不作爲食品銷售,單獨作爲一個產品類目在賣”。

許多檳榔製品的包裝上註明“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但半月談記者走訪部分地區的學校,發現一些中學附近的便利店都有檳榔在售,學生來購買,商家也沒勸阻。一些商家表示,喫檳榔會上癮,來買的基本是年輕人,很多人買過幾次之後就成爲常客。

商家鑽空子招數多,監管發力難

業內人士介紹,檳榔製品近年產業化、市場化步伐加快,打破了原先“小部分人種、小部分人食”的局面。商家想出不少招數,有意規避部分地區的禁售規定。

招數一:與“食品”分開陳列售賣。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2020年最新修訂的《食品生產許可分類目錄》裏未將“食用檳榔”收錄在內。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官網顯示,未批准檳榔作爲新食品原料,未將其納入食藥物質目錄。江西南昌、浙江義烏、四川自貢等地發佈的通知,是要求經營者不得將檳榔製品作爲食品銷售。“檳榔製品確實是入口產品,但它既不作爲食品監管,也不是藥品,更不在工業產品目錄裏,產品定性模糊。我們基層執法部門也不具備認定權,監管難發力。”多位基層市場監管執法人員表達了困惑。

南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科有關負責人表示,商家如果以食品名義銷售檳榔,比如產品包裝、貨架廣告上出現“食品”字樣,或將檳榔與食品放置在一處銷售,就屬違規。但有商家透露,檳榔企業前期會免費提供專門的貨架、鋪貨,商家將檳榔放置顯眼位置售賣還會得到企業的“陳列費”作爲額外補貼,售出後商家還能拿到10%的提成。

招數二:包裝換“馬甲”。檳榔製品大多更改了包裝,但從產品配料到使用方法都指向食用。半月談記者比對某一檳榔品牌2020年5月批次和2022年10月批次的包裝發現,新版包裝沒有食品生產許可證號,名稱由“食用青果檳榔”變爲“精製檳榔”,“食用須知”變爲“消費須知”,“配料”變爲“主要成分”,內容仍是食品原料,消費須知爲“開袋後取出檳榔咀嚼”。

招數三:主打“養生”牌。雖然國家廣播電視總局2021年9月印發通知,要求停止利用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節目宣傳推銷檳榔及其製品。但半月談記者調查發現,一些短視頻平臺、網站彈窗仍有檳榔廣告,部分平臺電商打出“開車提神”等功能性廣告語,有的企業推出“枸杞檳榔”“富硒檳榔”,聲稱“每片檳榔含硒10微克”“營養更加倍”。

強化檳榔產業全流程監管

多位受訪人士指出,無論檳榔以何種身份進入市場,消費者對其使用方式的認知普遍都是口嚼。檳榔產品新推銷方式的背後,實質是有關企業鑽政策法規的空子,違法生產進入市場,以規避監管。

受訪人士建議,亟待明確對檳榔製品的定性,以實施有效的市場監管。有關部門須督促檳榔加工企業履行社會職責,改善製作工藝,降低檳榔對口腔的刺激,最大程度減少食用檳榔的危害性。

同時,加強行業全流程監管。業內人士建議,參照菸草監管方式,實施特許經營,制定相關監管辦法,如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檳榔、學校周邊不得售賣檳榔、檳榔不能放在醒目位置出售等。

此外,還須避免誘導性表述。吸菸有害健康經過長期的宣傳,已爲全社會熟知,但食用檳榔的危害性則鮮爲人所知,需加大對食用檳榔危害性的宣傳,嚴格限制並清理檳榔相關廣告。

半月談記者:程迪 朱雨諾 / 編輯:趙一鴻

責編:郭豔慧 / 校對:秦黛新

責任編輯:梁斌 SF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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