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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7日,成都出臺通知,進一步優化區域樓市限購政策,相關本通知自2022年11月18日起施行。

當日晚間,成都住建局官方微信公衆號發消息稱,爲牢牢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切實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堅決遏制投機炒房,改善成都市房地產市場局部區域供需失衡狀況,促進職住平衡,推動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現就進一步優化區域限購措施有關事項發佈最新通知。

其一:成都將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成都高新區西部園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統一爲一個住房限購區域,具備該區域內任一區購房資格的居民家庭以及具備成都高新區南部園區購房資格的居民家庭,均可在該限購區域內購買住房。該區域購房套數、戶籍社保年限等住房限購要求保持不變。

其二:在成都東部新區、青白江區、新津區、簡陽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區域內生活工作且無自有產權住房的非成都市戶籍居民家庭,可在該區域內購買一套住房用於自住。

針對搖號購房政策,爲進一步規範成都市房地產市場銷售秩序,11月17日,成都市住建局、成都市司法局聯合出臺《關於優化完善商品住房公證搖號排序選房有關規定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以進一步優化完善成都市中心城區新建商品住房公證搖號排序選房的相關規定。

最新《通知》在三方面優化完善銷售方式:首先,不再區分居民家庭購房資格的順位,登記購房人的資格複覈不再按照戶籍所在地、穩定就業地及社保年限進行順位排序。將原來的無房居民家庭、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普通購房家庭三類優化爲兩類,即無房居民家庭(含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以下簡稱“無房(棚改)家庭”),以及普通購房家庭。

其次,符合下列三類情形之一的,由開發企業自行組織銷售,不再實施公證搖號:首次開盤的“雙限地”項目及其後續批次房源;建築面積在200㎡及以上的房源;登記購房人數在房源數(不含200㎡及以上)2倍以內的房源。

第三,建築面積在200㎡以下且登記購房人數在其對應房源數2倍及以上的房源,實施公證搖號排序選房。

其中,登記購房人數在其對應房源數2倍(含)至3倍之間的,按照無房(棚改)家庭、普通購房家庭兩類實施公證搖號排序選房;無房(棚改)家庭優先選購的房源不低於對應房源數的70%,剩餘房源用於普通購房家庭選購。登記購房人數在其對應房源數3倍及以上的,對所有報名成功的無房(棚改)家庭實施公證搖號排序選房;若無房(棚改)家庭不足房源數3倍的,由普通購房家庭按照公證搖號順序遞補。

需注意的是,實行公證搖號的項目,報名結束後,登記購房人數在其房源數2倍及以上的,所有報名成功的無房(棚改)家庭、普通購房家庭均參與公證搖號排序,公證搖號排序結果將對外公示,並作爲購房資格複覈及按序選房的依據。

對於上述優化措施,有地產人士指出,新政將棚改和無房家庭歸爲一類,競爭將顯著增加,或大大降低棚改家庭搖號中籤率。此外,登記購房人數在房源數(不含200㎡及以上)2倍以內的房源便不再實施公證搖號,由開發商自行組織銷售,而在這過程中又是否會產生貓膩,曾經出現過的開發商違規收取“茶水費”是否會捲土重來?這些都還需要持續觀察和關注。

在優化完善銷售流程方面,《通知》規定,在報名登記方面,購房申請人憑“購房資格預審碼”,通過成都市住建局網上政務大廳或者“天府市民雲”手機應用客戶端購房登記系統進行報名登記,報名登記時間不少於1天。未取得“購房資格預審碼”的,購房登記系統不接受其報名登記。

在公證搖號與公示方面,報名登記結束後,登記購房人數在其房源數2倍及以上的,住建部門及時將報名結果反饋至開發企業,並將報名成功的所有登記購房人名單推送公證機構,由公證機構按照無房(棚改)家庭、普通購房家庭兩類,實施公證搖號排序,並將搖號排序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於1天。

此次《通知》出臺主要基於何種考量?

成都住建表示,目前成都市限購區域劃分較多,購房規則複雜,羣衆購房便利度不高;局部區域受資源約束等影響,住房市場供需不匹配;部分區域羣衆購房選擇範圍較小,尤其是戶籍或繳納社保在成都高新區南部園區的居民家庭,無法在龍泉驛區、雙流區等相鄰區域購買住房,增加了新市民、青年人的購房壓力,不能切實滿足剛性住房需求。

此外,部分在成都東部新區、青白江區、新津區、簡陽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生活工作的非成都市戶籍居民家庭,雖羣衆有購房意願且該區域住房供應充足能滿足合理住房需求,但無購房資格,無法真正實現安居樂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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