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尤方明 北京报道

11月19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实施办法》《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划定及管控方案》《新冠肺炎疫情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指南》《新冠肺炎疫情居家健康监测指南》等4个文件,旨在根据第九版防控方案与优化防控20条措施要求,指导各地各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核酸检测方面,文件要求没有发生疫情的地区,严格按照第九版防控方案确定的范围对风险岗位、重点人员开展核酸检测,不得扩大核酸检测范围,一般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关于发生本土疫情后的区域核酸检测,文件沿袭第九版防控方案规定,针对省会城市和千万级人口以上城市、一般城市以及农村地区分别确定区域核酸检测的范围和频次。

风险区划定方面,一旦发生本土疫情,要尽早将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所在县(市、区、旗)精准划分为高风险区、低风险区两类风险区;未发生本土疫情的县(市、区、旗)无需划定风险区。

文件同时明确了居家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的人群范围。居家隔离适用于密切接触者中的特殊人群、解除集中隔离后的密切接触者和入境人员、高风险区外溢人员及其他经专业人员评估无法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则包括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新冠肺炎感染者出院(舱)人员及其他经专业人员评估需进行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

核酸检测“既不能层层加码,也不能随意减码”

“各地要基于疫情风险,科学精准组织开展核酸检测,‘既不能层层加码,也不能随意减码’。”11月17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疾控局副局长、中国工程院院士沈洪兵表示。

文件将核酸检测场景区分为两类,即常态化监测和发生本土疫情后的区域核酸检测。

沈洪兵表示,没有发生疫情的地区主要是严格落实对风险岗位、重点人员的核酸检测要求,做到应检尽检,确保高质量、符合频次要求的核酸检测,不得随意不检、漏检,也不能擅自扩大核酸检测范围。

文件具体列出了六类常态化监测情形,分别为医疗机构就诊人员检测,风险职业人群检测,重点机构和场所人员检测,社区管理人群检测,购药人员检测,以及跨区域流动人员检测。

公共场所查验核酸检测证明的要求则为,跨区域流动人员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跨省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抵达目的地后要按照属地要求进行“落地检”,入住宾馆酒店和进入旅游景区人员需要查验健康码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3岁以下婴幼儿等特殊人群可免予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如何缓解核酸检测的供需矛盾?在前述发布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应急司司长郭燕红提出四点要求。第一,要优化采样点的布局,对采样点实施网格化管理,覆盖辖区内的服务人群。第二,要向社会公布采样点的相关信息,也可以通过建立和完善电子地图,及时更新,方便群众的查询,并方便就近进行采样。第三,合理安排采样时间,优化采样人员的班次。根据不同人群的需求,错峰提供采样服务。第四,要做好采样点供需情况的监测,密切关注群众检测的需求,针对人口密度较大、人流量比较高的社区和场所,通过增设采样点位、增加采样人员等方式,扩大采样服务的供给。

关于区域核酸检测,文件针对省会城市和千万级人口以上城市、一般城市、农村地区,在流行病学调查基础上,根据疫情发生地区人口规模大小、感染来源是否明确、是否存在社区传播风险及传播链是否清晰等因素综合研判,根据风险大小,按照分级分类的原则,确定检测人群的范围、频次和先后顺序。

“如个别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对居住地、工作地、活动区域传播风险较低,密切接触者已及时管控,经研判无社区传播风险,可不开展区域核酸检测。”文件规定。

据沈洪兵介绍,区域核酸检测总的要求是,当疫情存在扩散风险时,疫情所在区可以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每日开展一次全员核酸检测,连续3次核酸检测没有社会面感染者后,间隔3天再开展一次全员核酸检测,无社会面感染者可停止全员核酸检测。感染者活动频繁、停留时间长的其他区,可基于流调研判,划定一定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原则上每日开展一次全员核酸检测,连续3次核酸检测无社会面感染者,可以停止全员核酸检测。

符合解封条件的高风险区要及时解封

优化防控20条措施取消了中风险区的判定。对于高风险区的划定标准,文件规定,原则上将感染者居住地,以及活动频繁且疫情传播风险较高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划为高风险区。高风险区一般以单元、楼栋为单位划定。在疫情传播风险不明确或存在广泛社区传播的情况下,可适度扩大高风险区划定范围。风险区域范围可根据流调研判结果动态调整。

高风险区实行封控措施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高风险区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且第5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降为低风险区。符合解封条件的高风险区要及时解封。

在高风险区,实施封控后前3天连续开展3次检测,第1天和第3天完成2次全员核酸检测,第2天开展1次抗原检测,后续检测频次可根据检测结果确定;解除管控前24小时内,应完成1次区域内全员核酸检测。

关于低风险区的管控措施,文件规定,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划定为低风险区。采取防范措施,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离开所在城市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所有高风险区解除后,县(市、区、旗)全域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

居家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应尽量使用单独卫生间

此番文件明确,居家隔离适用于密切接触者中的特殊人群、解除集中隔离后的密切接触者和入境人员、高风险区外溢人员及其他经专业人员评估无法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

所谓密切接触者中的特殊人群,第九版防控方案规定,半自理、无自理能力以及有严重基础性疾病的密切接触者,如确实无法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可在社区医务人员指导下,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根据优化防控20条措施,对于密切接触者和入境人员,将“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对于高风险区外溢人员“7天集中隔离”调整为“7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在居家隔离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则包括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新冠肺炎感染者出院(舱)人员及其他经专业人员评估需进行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

优化防控20条措施规定,对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由“7天集中隔离或7天居家隔离”调整为“5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赋码管理,第1、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不前往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文件对居家隔离及健康监测的场所、管理、保障等方面提出要求。二者均要求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使用单独卫生间,避免与其他家庭成员共用卫生间;房间内应当配备体温计、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

居家隔离还要求人员最好单独居住,如果条件不允许,选择一套房屋里通风较好的房间作为隔离室,保持相对独立;在相对独立的隔离室外放置桌凳,作为非接触式传递物品的交接处;房间使用空调系统通风时,应选择分体空调,如使用集中空调,保证空调运行正常,加大新风量,全空气系统关闭回风。

文件同时要求,建立居家隔离期间需求清单,明确生活物资供应专门力量,优化终端配送,打通配送“最后一米”。社区与药房、医疗机构等建立直通热线,做好服务衔接,满足居民用药、就医等需求。落实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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