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 戴晶晶

中國首次在國家層面對電力現貨市場規則進行了明確。

11月25日,國家能源局發佈《電力現貨市場基本規則(徵求意見稿)》(下稱《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該文件旨在規範電力現貨市場的運營和管理,依法維護電力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推進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電力市場體系建設。

按時間劃分,將日以上的交易稱爲電力中長期交易(或遠期交易),將日前及日以內的交易稱爲電力現貨交易。

電力現貨市場、中長期市場和輔助服務市場爲電力市場的基本功能模塊。

其中,現貨市場負責發現電力實時價格、準確反映供需關係,並實現電力系統的調峯;中長期交易負責平衡長期供需、穩定市場預期,發揮基礎作用;輔助服務市場負責體現靈活調節性資源的市場價值。

根據《徵求意見稿》,電力現貨市場建設的目標是形成體現時間和空間特性、反映市場供需變化的電能量價格信號,發揮市場在電力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

這有利於提升電力系統調節能力,促進可再生能源消納,保障電力安全可靠供應,引導電力長期規劃和投資,促進電力系統向清潔低碳、安全高效轉型等。

《徵求意見稿》明確了電力現貨市場建設的總體要求,對市場成員、市場構成與價格、現貨市場運營、銜接機制、計量、結算和信用管理等方面進行了界定。

該文件基於多個電力現貨試點地推出的省份/區域層面的現貨電力市場規則,在國家層面公開明確了電力現貨市場建設目標和主要任務,統一現貨市場運營等規則。這將爲推進建設更高層級的電力現貨市場打好基礎。

《徵求意見稿》提出了電力現貨市場近期建設主要任務,包括:按照“統一市場、協同運行”的框架,構建省間、省/區域現貨市場,建立健全日前、日內、實時市場;穩妥有序推動新能源參與電力市場,並與現有新能源保障性政策做好銜接;推動儲能、分佈式發電、負荷聚合商、虛擬電廠和新能源微電網等新興市場主體參與交易等八條內容。

該文件涉及的八條內容主要是對已此前出臺政策的總結和強調。

2022年上半年,兩部委下發《關於加快推進電力現貨市場建設工作的通知》(下稱129號文件)就提出,應引導儲能、分佈式能源、新能源汽車、虛擬電廠、能源綜合體等新型市場主體,以及增量配電網、微電網內的市場主體參與現貨市場,充分激發和釋放用戶側靈活調節能力。

在中遠期建設主要任務方面,《徵求意見稿》提出了包括推動省/區域市場逐步融合,擴大省/區域市場範圍,向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過渡在內等四條內容。

2015年,中發9號文啓動新一輪電改,當年出臺的9號文配套文件《關於推進電力市場建設的實施意見》要求,逐步建立以中長期交易規避風險以現貨市場發現價格交易品種齊全功能完善的電力市場。

約兩年後,電力現貨市場建設正式起步。2017年,國家發改委、能源局聯合下發《關於開展電力現貨市場建設試點工作的通知》,選擇八個地區作爲第一批試點。

2018年,南方能源監管局等發佈《關於徵求南方(以廣東起步)電力現貨市場系列規則意見的通知》,標誌中國首個現貨交易規則面世,廣東開啓現貨試點。

2019年6月,首批八個電力現貨市場建設試點全部啓動試運行。當年8月,兩部委印發《關於深化電力現貨市場建設試點工作的意見》,針對八個試點地區出現的實際問題進行深化、細化,並對存在問題糾偏。

2021年3月,兩部委公佈了上海、江蘇省、遼寧省等五個第二批現貨試點地。

2021年11月,國家電網有限公司發佈《省間電力現貨交易規則(試行)》。該文件是中國首個覆蓋所有省間範圍、所有電源類型的省間電力現貨交易規則。

今年1月18日,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出臺的《關於加快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的指導意見》提出,到2025年,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初步建成,國家市場與省(區、市)/區域市場協同運行,電力中長期、現貨、輔助服務市場一體化設計、聯合運營,跨省跨區資源市場化配置和綠色電力交易規模顯著提高。

3月下發的129號文件再次明確,加快推進電力現貨市場的總體要求。第一批試點地區原則上2022年現貨市場長週期連續試運行,第二批試點地區原則上在2022年6月底前啓動現貨市場試運行。

7月23日,雲南、貴州、廣東合計超過157家電廠和用戶通過南方區域電力市場交易平臺,達成南方區域首次跨省現貨交易。這標誌着,南方區域率先啓動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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