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黑龍江日報

興十四村村民崔明香(左)正在領取麪粉。

□文/攝 李文浩 本報記者 孫昊

“手裏握着‘小紅本’,領多領少全看它!”近日,甘南縣興十四村村民崔明香在村內糧油供應店免費領取了2袋麪粉、1桶豆油,喜悅之情溢於言表。

崔明香說,這個“小紅本”叫做糧油供應證,在興十四村人手一本,上面體現了村民遵守、執行村規民約的積分情況及免費領取兌換生活物資的情況。

“積分越多,可以兌換的東西就越多。憑藉積分,最多可享受22項福利待遇。”興十四村黨委副書記劉穎介紹,興十四村堅持把強化村民自治能力作爲主攻方向,在村民自治中運用積分制,制定了政治思想、遵紀守法、移風易俗等十個方面的積分制管理制度,由“任務命令”轉爲“激勵引導”,由“要我參與”變成“我要參與”,通過積分制來調動村民參與鄉村振興的積極性,有效增強了農民羣衆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別小看這小小的積分,通過積分激勵,今年全村共評選出縣、鎮、村級星級文明戶41戶。”該縣美滿村黨支部書記高興峯告訴記者,通過推行“積分獎勵”制度,《村規民約》的約束作用得到了有效發揮,村民自覺規範言行、培養良好習慣,“除陋習、樹新風”行動取得了良好成效,鄉風文明得到有力提升。

年初以來,甘南縣不斷推動新時代文明實踐同“一約四會”緊密結合,因地制宜制定村規民約,建立健全道德評議組織機構、紅白理事會等組織機構,將鄉風文明和新時代文明實踐所、站志願服務活動有機結合。從鄉村實際出發,他們探索試點了“歡喜村積分超市”“興農村黨建先優超市”“音河村巾幗家美超市”等實踐陣地,切實發揮村規民約宣傳教育、激勵約束的作用。目前,全縣95個行政村均完成了村規民約修訂工作,通過“表現換積分、積分兌獎勵”的方式,讓良俗善行“有分值”、村規民約“有價值”、鄉風文明“可增值”,推動鄉風文明由倡導約束向自治自覺轉變,爲基層治理蓄積動能。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