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財政部

《徵求意見稿》在原條款基礎上修改11條。

爲貫徹落實黨中央有關財會監督決策部署,加強資產評估行政管理,財政部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法》(以下簡稱《資產評估法》)進行了修訂,形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法(修訂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現面向社會徵求意見。相關單位和個人可以在12月28日前提出意見。

《資產評估法》共8章55條。修訂後,《徵求意見稿》在原條款基礎上修改11條。主要修訂內容如下:

(一)增加堅持黨的領導的要求。增加第四條“評估工作應當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評估協會和評估機構應將加強黨的建設寫入章程。”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增加堅持黨的領導的要求。

(二)統一評估師表述。爲提升評估師的專業服務能力、保障執業質量。本次修訂將《資產評估法》中涉及“評估專業人員”的表述均改爲“評估師”。

(三)提高評估機構設立要求。爲壓實合夥人或股東的責任,規範評估機構管理和執業行爲,降低執業風險。本次修訂提高了評估機構設立要求,明確了評估機構組織形式、合夥人或股東任職資格、分所設立門檻等內容。

(四)壓實委託人和被評估單位責任。爲確保評估行爲獨立客觀公正、保障評估師合法權益,本次修訂明確了委託人和被評估單位責任,要求其對評估工作給予配合並提供必要的協助。

(五)刪除“應當選擇兩種以上評估方法”內容。考慮到評估方法的選擇屬於專業技術範疇,應通過評估準則予以規範,無需在法律中規定。因此本次修訂刪除了第二十六條中“應當選擇兩種以上評估方法”內容。

(六)明確法定業務執業條件。因法定業務涉及國有資產和公共利益,爲維護國有資本權益、防範國有資產流失,本次修訂明確了承辦法定評估業務的評估機構執業條件,同時,對法定業務的內部審覈程序進行了規定。

(七)修改評估檔案的保存期限。考慮到《證券法》第一百六十二條規定資產評估機構保存工作底稿等信息和資料的保存期限不少於十年,因此本次修訂將第二十九條修改爲“評估檔案的保存期限不少於十年。”

(八)明確處罰金額。爲督促資產評估機構提升質量管理水平,促進資產評估機構完善質量控制體系、提升職業道德水平和執業質量,本次修訂就處罰條款與《證券法》規定相適應,明確了違反《資產評估法》有關規定的處罰金額。

此外,對部分條款的文字表述作了修改。

責任編輯:劉萬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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