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記者 王紫薇    

12月2日每經快訊,就近日中城院要案中心發佈國美電器被申請破產清算,法院已啓動審查的消息,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許浩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法院將在收到破產申請之日起,最長30天內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但最終是否判決爲破產,還有很多流程要走。“法院要審查被申請人是否符合資不抵債的條件,是否要啓動破產程序。這就需要申請方提供證據,法院進行審查。通常情況下債權人要提供勝訴判決和執行終結的證明。因爲法院在執行過程中會調查企業的資產狀況。如果嚴重資不抵債,法院會裁定啓動破產程序。在作出裁定前,法院會讓雙方協商,如果能達成和解協議,申請人會撤銷申請,如果無法達成和解協議,法院會依法作出判決。”

責任編輯:劉萬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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