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四川省南充市南部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十二條措施》的通知,明確在支持合理住房需求、優化公積金貸款政策、優化繳納土地出讓金、容缺辦理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等方面予以支持。

在支持合理住房需求方面,《措施》提出,自2022年12月7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間,對在縣城規劃區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醫護人員、人民教師、農民工、引進人才、新就業的大學生以及行政、企事業單位職工等購房羣體,給予100元/平方米的購房補貼。

同時,自2022年12月7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間,對符合政策生育二孩(2016年1月1日後生育)或三孩(2021年5月31日後生育)家庭,在縣城規劃區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分別給予100元/平方米、200元/平方米的購房補貼。

按照規定,以上補貼名額累計不超過3000名。其中第(二)條購房補貼政策可與第(一)條購房補貼政策疊加享受。

此外,自2022年12月7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間,凡在縣城規劃區購買地下車位(車庫)的購房人給予補貼3000元/個(對小區外業主出售須公示2個月),補貼車位(車庫)限額3000個。

優化公積金購房貸款政策方面,《措施》提到,首套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執行20%的政策,二套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由40%下調爲30%。對符合國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在南部縣新購住房的,在現行執行標準上分別再提高公積金貸款額度10萬元、20萬元。即單邊繳存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分別提高至60萬元、70萬元,職工家庭雙邊繳存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分別提高至70萬元、80萬元。

對房企而言,《措施》提及,優化繳納土地出讓金。自2022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在縣城規劃區範圍內出讓的開發建設用地,按起始價的20%確定競買保證金,保證金可用銀行保函。成交之日起一個月內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50%,餘款可按合同約定分期繳納,繳款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

同時,可容缺辦理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自2022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房地產開發企業依法競得土地,繳納50%及以上土地出讓金,可容缺辦理該宗國有土地《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鼓勵企業盤活閒置資產方面,鼓勵國有企業和社會資本購買商業用房、車庫(位),拓展商業辦公、商務酒店運營、智慧停車等業務,推動市場去庫存。倡導設置對外臨停收費區域,引導車輛停入地下車位。允許已全部竣工備案且交付使用項目的產權車位,在優先滿足本小區業主需要的情況下,剩餘的產權車位經在本小區內公示2個月無異議的,可向非本小區業主進行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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