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貝殼財經訊 12月10日,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宣昌能在上海外灘峯會上表示,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峯碳中和。立足我國能源資源稟賦,堅持先立後破,有計劃分步驟實施碳達峯行動。”去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也強調,“必須堅持穩中求進,調整政策和推動改革要把握好時度效,堅持先立後破、穩紮穩打”。中央在深刻總結國內外經驗教訓基礎上,強調“先立後破”,是經濟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的應有之義。近年來,國際上出現不少“閃電式減碳”的聲音,一些金融機構“一刀切”簡單化地將所有與煤電企業相關活動列爲“禁止融資”類別。俄烏衝突爆發後,國際能源格局深刻調整,歐洲出現能源危機,一些曾大力呼籲放棄煤炭的歐洲國家不得不宣佈重啓煤電廠或採取措施支持煤電項目。

我國受資源稟賦、經濟發展階段等因素制約,對化石能源依賴程度較高,低碳轉型任務更重、更具挑戰性。個別地區在推動能源轉型過程中,存在“未立先破”的現象,未能處理好穩和進的關係。碳達峯碳中和目標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堅持穩中求進、先立後破,統籌好當前與長遠,妥善處理能源轉型、經濟發展、民生保障之間的關係。金融機構應持續提高對綠色低碳經濟活動的識別能力,積極應對氣候變化相關金融風險,避免簡單機械的“去煤化”和“運動式”減碳,助力綠色低碳發展行穩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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