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网财经

中国网财经12月12日讯 信用中国近期发布的消息显示,合肥瑞远置业有限公司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条款被罚2万元。

据处罚信息,合肥瑞远置业有限公司在“锦绣首玺”营销中心内设立的“购买锦绣首玺底复的八点理由”广告展板中将“合肥四十八中滨湖校区”作为“锦云阁”住宅项目教育资源进行广告宣传表述不准确、不清楚、不明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其处罚2万元。

重庆华宇集团债券2022年中期报告曾提到,合肥瑞远置业有限公司是其持股60%的重要子公司。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