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連花清瘟顆粒的價格從42元/盒上漲至69.5元/盒,違法所得共計1146元。

天眼查App顯示,近日,因哄擡藥品價格等違法行爲,貴陽芝源堂藥業有限公司、貴定縣昌明鎮時代同心大藥房、三都縣湘之君大藥房被當地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714元至4584元不等。

處罰詳情顯示,貴陽芝源堂藥業有限公司在12月1日至12月7日期間,銷售連花清瘟顆粒的價格從42元/盒上漲至69.5元/盒,違法所得共計1146元;貴定縣昌明鎮時代同心大藥房銷售“善舉”四季感冒片,進價是3.99元/盒,售價是15.00元/盒,共售出119盒,進銷差價率是275.94%;三都縣湘之君大藥房以0.42元/只的價格購進“醫用防護口罩”,銷售價格爲0.7元/只,進銷差價率爲66.67%,違法所得357元。同時,當事人還存在未憑處方銷售處方藥的違法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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