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12月27日電 (謝雁冰 梁曉輝)慈善法修訂草案27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八次會議審議。修訂草案回應慈善發展新問題,完善網絡慈善有關規定,規範網絡慈善秩序。

修訂草案適應互聯網募捐蓬勃發展的實際,總結吸收近年來指定慈善信息平臺和互聯網公開募捐服務平臺的好做法,明確指定部門,區分不同平臺的功能和責任,規範網絡慈善秩序,保障網絡慈善各方參與主體的權益。

修訂草案填補網絡個人求助法治空白。針對近年來個人求助活動平臺規模化發展、糾紛時有發生的新情況,回應社會各界加強網絡個人求助治理的呼聲,在附則中新增關於個人求助和個人求助網絡服務提供者的規定。明確求助人和信息發佈人的誠信義務,授權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個人求助網絡服務提供者管理規則,促進個人求助平臺健康發展,維護公衆的愛心善心。

修訂草案還新設應急慈善專章,規定建立應急慈善協調機制,強化政府領導、指導應急慈善活動的責任,發揮慈善在應急救災中的作用。同時,修訂草案優化慈善募捐制度,降低申請公開募捐資格的年限,鼓勵慈善組織開展公開募捐。

此外,修訂草案健全慈善監管新機制,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加強慈善活動綜合監管;在明確民政部門的全面監管職責基礎上,新增工信、公安、財稅、審計、網信、銀保監等政府其他相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履行監管職責。

中國現行慈善法是2016年由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通過的。現行慈善法共12章112條。修訂草案新增1章21條、修改47條,共13章133條。(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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