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大洋網-廣州日報

新華社北京12月28日電 海關總署官方微信公衆號“海關發佈”28日發佈公告,從即日起,相關省、自治區按程序分類推動邊境口岸有序穩妥恢復開通貨、客運。

根據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有關部署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等法律法規規定,海關總署當天就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乙類乙管”且不再納入檢疫傳染病管理後有關事項發佈公告。

具體內容包括:自2023年1月8日起,取消入境人員全員核酸檢測,所有入境人員均需向海關申報入境前48小時內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結果;對健康申報正常且口岸常規檢疫無異常的入境人員,放行進入社會面;對健康申報異常或出現發熱等症狀的入境人員,根據排查情況實施分類處置;取消所有進口冷鏈食品和非冷鏈物品口岸環節針對新型冠狀病毒的核酸監測檢測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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