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佈《關於進一步優化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據悉,即日起,在本市租住保障性租賃房的家庭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且職工每月的住房公積金可直接衝抵房租,減少了租房提取的中間環節。

爲解決新市民、青年人等羣體住房困難,進一步優化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辦理,《通知》規定,職工在本市租住保障性租賃房的,可依據實際房租提取住房公積金。另外,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與北京市保障房建設部門合作,推行保障性租賃房項目“按月還租”,經職工授權同意後,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會按月將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直接劃轉至保障性租賃房運營方,減少中間的提取環節。

同時,《通知》明確,7類住房公積金提取事項將增加按月約定的提取週期。這7類提取事項包括,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內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使用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貸款購買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外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使用商業銀行貸款及使用異地公積金貸款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外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租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大修、翻建、自建北京市行政區域內自住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因婚姻關係提取住房公積金。

也就是說,職工申請無房租房及租住本市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不僅可選擇按季的約定提取週期,也可選擇按月提取。如職工選擇共享配偶的以上租房提取事項,約定提取週期也可選擇按月提取。

對於因購買京內住房等原因需要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可選擇四類約定提取週期,分別爲“月”“季”“半年”“年”。如職工選擇共享配偶的以上購房提取事項,約定提取也可選擇按月提取。

如果職工想要變更提取週期, 可登錄住房公積金個人網上業務平臺,對“約定提取週期”進行調整,也可到任意管理部或銀行網點辦理。除了調整提取週期外,職工還可按照以上流程調整約定提取日期或者約定提取的銀行賬戶。

責任編輯:凌辰 SF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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