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召開新聞發佈會。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副司長周伴學介紹,2022年,國際能源供需形勢複雜嚴峻、價格大幅上漲,多個國家遭遇能源危機;我國是能源消費大國和進口大國,國際衝擊疊加極端天氣頻發,能源保供穩價面臨較大風險挑戰。國家發展改革委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在持續加強能源產供儲銷體系建設基礎上,創新機制、穩定預期、加強監管“三箭齊發”,以煤炭爲錨着力保持能源價格總體穩定。2022年1—11月,美國、歐元區CPI中能源價格同比分別上漲約27%和38%,而我國CPI中居民水電燃料價格僅上漲約3%,汽柴油價格漲幅也明顯低於美歐。

一是創新機制。立足以煤爲主的基本國情,堅持系統觀念,煤價改革、電價改革“雙管齊下”,以機制創新支撐能源保供穩價。改革完善煤炭市場價格形成機制,按照“下限保煤、上限保電”的原則,提出煤炭價格合理區間,同步明確煤、電價格可在合理區間內有效傳導;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創新建立電網企業代理購電制度,引導市場交易電價合理形成。上述改革措施實現了煤價、上網電價、用戶電價通過市場化方式“三價聯動”,有效穩住了煤價,進而實現穩電價、穩用能成本。堅持保障民生,保持居民、農業用電價格穩定。

二是穩定預期。通過“打明牌、定邊界”方式,持續加強宣傳解讀和預期引導,積極應對價格異常波動風險。完善煤炭價格形成機制方案2022年5月1日正式實施,同步發佈公告明確煤炭領域哄擡價格行爲認定標準,連續發佈16篇煤炭價格政策系列解讀,編印3000份《煤炭價格政策宣傳解讀手冊》送至煤炭企業和相關單位,部署主產省多次召開政策宣講會,全面完整解讀煤炭價格“新政”,促進形成廣泛市場共識。對相關煤炭生產貿易企業、資訊機構開展約談提醒,及時糾正捏造散佈漲價信息、惡意炒作等行爲。

三是加強監管。建立煤炭價格監測和成本調查制度,開展煤炭價格指數行爲評估和合規性審查。每日監測煤炭出礦、港口、到廠現貨價格,每週監測中長期交易價格,每月調度重點發電企業合同信息,及時瞭解一手市場價格情況,發現異常波動及時預警處理。對煤炭價格涉嫌超出合理區間線索開展拉網式調查、聚焦式覈查,堅決做到發現一起、處理一起。

一系列改革調控監管措施有效穩定了我國能源價格,爲穩增長、保民生提供了有力支撐,與歐美國家能源價格大幅上漲形成鮮明對比。例如,2022年我國居民電價、氣價均保持穩定,歐美國家則明顯攀升,美國、歐元區2022年1—11月CPI中電力價格同比漲幅分別達12.9%和36.3%,天然氣價格同比漲幅分別達26.6%和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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