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牀鋪護欄有些傾斜

紅星新聞記者丨盧燕飛 受訪者供圖

責編丨任志江 編輯丨彭疆

一場本不該發生的意外,奪走了一名23歲女孩的生命。2022年12月3日凌晨,蘇州託普信息技術職業學院大一新生宋嘉怡在睡覺時從牀鋪摔下來,後腦勺着地,搶救60多個小時後,不幸離開了人世。

宋嘉怡的媽媽金女士向紅星新聞記者表示,事發後14小時內沒看到學校老師和宿管人員。她後來測量孩子住宿的牀鋪發現,護欄淨高只有0.11米,還有些傾斜,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不小於300mm”。

紅星新聞記者聯繫到蘇州託普信息技術職業學院副院長倪學平,其表示後續事宜校方正在和學生家長進行協商和商談。

泰和泰律師事務所程穎律師認爲,這個事件要考慮學校是否存在採購把關不嚴、疏於檢修維保而造成危險隱患,也要考慮學生是否存在使用不當的過錯,以及這些因素對事故發生的因果關係有多大。

01

大一新生從校舍牀鋪墜亡

2022年8月,宋嘉怡接到蘇州託普信息技術職業學院入學通知書,被該校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專業錄取。她的家就在蘇州相城區陽澄湖鎮某小區,距離學校僅有20分鐘車程,但根據學校規定,學生不能在校外住宿。

她所住的宿舍是8人間,分爲6個上鋪和2個下鋪,宋嘉怡選擇了上鋪。

2022年12月2日晚,宋嘉怡像往常那樣睡着了。但到第二天凌晨,她從牀鋪上摔了下來。金女士介紹,12月3日0時54分左右,女兒的同學給她打電話,說宋嘉怡從上鋪摔下來,陷入了昏迷。此前20分鐘,同學們撥打了120急救電話。

金女士馬上從家裏出發,25分鐘左右到了學校,凌晨1時41分左右到達崑山中醫院。“當時看到醫院急診外面有一位同學,醫院裏只有宋嘉怡另外一位17歲的舍友在陪伴。始終沒有見到學校值班老師,也沒有校醫和宿管阿姨。”金女士說。

金女士一個人辦完了繳費手續,隨後確定去蘇州第一人民醫院新病區進行手術治療。但醫生同時告知,宋嘉怡可能無法挺過手術。12月3日下午,宋嘉怡病情危重,金女士看到孩子的輔導員來到醫院門口,但未看到學校其他領導前來。

“事發14小時後纔有老師過來,沒有任何應急預案,耽誤了孩子寶貴的急救時間。如果搶救及時,就算是個植物人,我也願意撫養她一輩子。”最終,醫院宣佈宋嘉怡腦死亡,她的生命定格在23歲。

02

家長質疑學校牀鋪不符合國標

12月4日,金女士去孩子所在學校查看牀鋪。她認爲這些牀不僅沒有合格證,而且還有私自改動之處。

經過測量,金女士發現牀最高處離地1.9米,護欄淨高0.11米左右,護欄寬0.89米,缺口超過1米,牀外徑寬0.84米。宋女士指出,有些護欄往外傾斜,年久失修,而且不符合國家標準中護欄高度應不小於300mm、缺口不超過600mm的規定。

↑測量護欄長890mm,剩下的缺口在1000mm左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2016年12月13日發佈的《GB/T 3328-2016傢俱、牀類主要尺寸》,在放置牀墊(褥)情況下,牀褥上表面到安全欄板的頂邊距離應不小於200mm;不放置牀墊(褥)情況下,安全欄板的頂邊與牀鋪面的上表面應不小於300mm。安全板缺口長度應當小於等於600mm。

↑國家標準

不過,紅星新聞記者查閱到,標準中只是說“本標準適用於成年人用的單層牀和雙層牀的設計和生產,企業牀類傢俱也可參照執行”,即這個標準不是強制要求。

宋嘉怡的手機內容顯示,這樣的牀鋪多次造成學生摔傷,此前已有學生吐槽學校的牀鋪很危險。最不幸的是,宋嘉怡從牀上摔下時是後腦勺着地,造成顱骨和大腦嚴重損傷。

03

學校回應正在與家長進行協商

對於這件事的處理情況,紅星新聞記者聯繫到蘇州託普信息技術職業學院副院長倪學平。其表示,後續事宜校方正在和學生家長進行協商和商談,地方司法調解部門也參與了進來。當問到這件事後學校有沒有加高牀鋪護欄時,倪副院長掛斷了電話,只說正在處理。

根據金女士提供的截圖,事發後的12月4日,學校有老師發通知提醒大家“年關將近,注意安全”,其中第六點提到“在宿舍睡覺的時候,一定要注意,尤其是翻身的時候,慢一點,注意安全,尤其是睡上鋪的同學”。

在接受紅星新聞記者採訪時,金女士提出希望學校能夠給家屬公開道歉,並進行經濟賠償,另外把學校牀鋪護欄加高,避免類似悲劇再次上演。

賠償方面,金女士提出的訴求是賠償宋嘉怡23年的培養費用,包括之前學習鋼琴、游泳、舞蹈、畫畫、輪滑、跆拳道等學費,合計230萬元。還有按照江蘇省平均收入,賠償100多萬元的死亡補償金。外加事故後的醫療費、喪葬費等。但金女士表示,她的主要目的不是爲了賠償,具體金額以法院認定爲準。

金女士特別指出,宋嘉怡從15歲(2014年)開始學習製作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蘇州泥塑”,拜在李冰老師門下,學會了胚泥、上色、裁剪衣服、縫製衣服、染色、刺繡等,製作的“絹衣泥人”還進行了展出,未來有望成爲絹衣泥人的非遺傳承人。

↑宋嘉怡製作的絹衣泥人作品

金女士提供的視頻信息顯示,在2023年1月9日的民事調解中,學校也沒有回應金女士提出的撫養教育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撫卹費、喪葬醫療費賠償等要求,只願承擔幾萬元的“人道主義賠償”。

泰和泰律師事務所程穎律師分析稱,本案中當事人不幸身亡,所以損失實際上是家屬因事故所遭受的損失。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具體項目包括:喪葬費、死亡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這些項目的具體金額與當地收入水平掛鉤,總計金額通常在100萬元左右。目前家長所主張的賠償學習班費用,超出了法律認可的定損範圍,一般不能得到法律支持。

那麼上述損失金額算定完畢後,學校應該承擔多大比例的責任?程穎律師表示,根據《民法典》以及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相關規定,該比例認定主要考查兩個因素:第一個因素即是對於事故的發生,雙方各自是否存在過錯。例如,學校一方是否存在採購把關不嚴、疏於檢修維保而造成危險隱患等過錯;學生一方是否存在使用不當等過錯。第二個因素即是這些過錯,對於事故的發生是否存在因果關係,以及各自的原因有多大。“如果這兩個因素的事實判定存在疑難,雙方可以自行或共同委託司法鑑定機構進行鑑定。”

爲了避免走訴訟程序給當事雙方帶來的麻煩,程穎律師建議,雙方也可以考慮通過協商達成和解的形式解決。例如,可以依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20條,在主管教育的行政部門主持下達成調解協議。

北京雲嘉律師事務所趙佔領律師向紅星新聞記者則表示,國家標準有兩種,一種是強制性的,一種推薦性的,“這個護欄的高度屬於推薦性的,因此沒有強制約束力,不是必須要遵守的。”

“這個事件的發生也是多種因素導致的,包括牀板的護欄不夠高,也包括學生自身因素,比如睡覺的時候沒有特別注意之類的。”趙佔領律師分析,如果發生法律糾紛,將由司法機構來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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