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灣商業觀察》 施子夫

1月6日,浙江勝華波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勝華波)更新了招股書,2022年5月19日,公司就向上交所主板遞交了招股書。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IPO勝華波在存貨高企的情況下仍計劃募資擴增產能,募投的合理性受到市場質疑。

01

毛利率下滑顯著,2021年淨利增速弱於營收增速  

公司主營業務爲汽車零部件的研發、生產和銷售,核心產品包括汽車雨刮器總成和汽車座椅電機等汽車零部件。

從2019年至2021年以及2022年上半年(以下簡稱,報告期內),勝華波來自雨刮器總成和座椅電機的銷售收入,佔報告期各期總收入的比重均在90%以上,公司主營業務較爲突出。

受上游原材料採購成本增長所致,報告期內,勝華波主營業務毛利率呈現持續下降態勢,分別爲28.88%、28.85%、24.49%和23.66%,三年半的時間,公司主營業務毛利率就已下滑了5.22個百分點。

同一時期,同行可比公司綜合毛利率均值分別爲30.26%、26.69%、23.88%和21.65%。勝華波雖與同行毛利率接近,同時也與行業內毛利率波動趨勢一致,均呈明顯的下滑趨勢。

受國內疫情防控措施成效影響,我國汽車市場復甦回暖,勝華波所在的下游汽車零部件業務收入情況也得到了一定的提升。

報告期內,公司實現營業收入分別爲17.83億元、19.28億元、25.08億元、13.40億元。其中在2020年度、2021年度,公司營收增速分別爲8.13%、30.08%。

同一時期,公司淨利潤分別爲1.74億元、1.88億元、2.02億元和9701.73萬元;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淨利潤分別爲1.75億元、1.92億元、2.10億元、1.05億元。在2020年度、2021年度,公司淨利潤增速分別爲8.05%、7.44%。

通過對比得知,在2021年度,公司淨利潤增速明顯低於同年營收增速。

02

應收賬款居高不下,計提壞賬每年上億

由於勝華波所在行業的特殊性,核心產品主要應用於整車配套市場。公司下游客戶集中度較高,未來或存有客戶進一步集中的風險。

詳細來看,目前勝華波的客戶主要爲國內大型整車廠和全球知名跨國汽車零部件一級供應商。前五大客戶包括佛吉亞、長城汽車上汽集團李爾吉利汽車等。

報告期內,勝華波來自前五大客戶的收入分別爲8.46億元、8.94億元、12.15億元和6.42億元,分別佔當期總收入的比例爲47.45%、46.39%、48.41%和47.94%,佔比近半成。

值得注意的是,勝華波的應收賬款還在逐年走高。

報告期各期末,勝華波的應收賬款分別爲6.89億元、8.05億元、9.66億元和10.73億元;佔當期流動資產的比例分別爲52.01%、52.67%、53.99%和54.78%;佔當期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爲38.61%、41.77%、38.52%和80.07%。

三年半的時間,勝華波的應收賬款增長了超3億元。若下游客戶經營不善或發生變化,勝華波還面臨應收賬款無法收回、發生壞賬的風險。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勝華波計提的應收賬款壞賬準備金額爲1.02億元。最近三年,公司計提的壞賬準備金額分別爲9198.65萬元、1.08億元及1.05億元。公司表示,單項計提的壞賬準備主要來自下游主機廠客戶,因主機廠運營不善導致該部分應收賬款預計無法收回,包括北汽銀翔、哈飛汽車、華晨汽車和衆泰汽車等公司基本均處於破產階段。

03

存貨高企仍產能擴容,還因安全生產事故被罰70萬

除應收賬款壞賬風險外,勝華波的存貨壓力也不小。報告期內,公司的存貨賬面價值分別爲3.42億元、4.36億元、5.72億元和6.16億元。

著名經濟學家宋清輝表示,“存貨居高不下一方面會佔用大量資金,影響企業的償債能力;另外一方面也容易導致企業在經營層面陷入惡性循環。”

雖然勝華波的存貨在逐年走高,並且居高不下,但公司此次募投仍計劃將募集資金用於產能開發。

招股書顯示,此次IPO,勝華波計劃擬募資4.02億元,主要用於年產450萬套雨刮器擴容項目、年產1500萬臺座椅電機擴容項目以及汽車雨刮器總成關鍵零部件智能化改造項目。

存貨如何降低無疑是勝華波亟待解決的問題,募投用於擴產也受到市場質疑,就上述問題《港灣商業觀察》聯繫了勝華波董祕辦相關人士,未能收到回覆。

值得注意的是,招股書還顯示,勝華波還發生過兩起行政處罰。

2019年6月26日,瑞安市消防救援大隊因發行人宿舍樓消防設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出具“瑞(消)行罰決字[2019]0156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對發行人處以罰款人民5,000元整;因發行人消防控制室未安裝遠程監控系統且未實行二十四小時雙人持證上崗制度,出具“瑞(消)行罰決字[2019]0157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對發行人處以罰款人民2,000元整;因發行人佔用其高層宿舍樓的消防登高場地,出具“瑞(消)行罰決字[2019]0158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對發行人處以罰款5000元整。

根據瑞安市消防救援大隊2021年5月8日出具的“瑞消辦[2021]12號”《覆函》證明:“浙江勝華波電器股份有限公司已按照行政處罰決定書要求及時、足額的繳納了罰款,並按相關規定及時完成了整改。我大隊已確認上述行政處罰已執行完畢,且以上處罰所涉行爲不屬於重大違法行爲,亦不構成重大行政處罰。自2018年1月1日至今,除上述處罰以外,浙江勝華波電器股份有限公司認真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不存在消防方面的其他違法違規行爲,不存在因違反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規定而受到行政處罰的情況。”

另外,2022年7月7日,發行人子公司滁州博大因未能認真履行法定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等原因,發生1起安全生產事故,滁州市應急管理局於2022年9月7日出具了“(滁)應急罰20226-5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對滁州博大處以柒拾萬元(7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港灣財經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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