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杨莹莹)“检察机关不仅帮我们挖出了内部‘蛀虫’,还对我们在管理上存在的短板弱项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近日,某共享单车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向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曹化说道。之所以能让被害企业对办案效果如此满意,除了依法办理案件外,检察建议也起到了重要作用。

2021年11月,某共享单车公司收到一条举报线索,称公司内部有兼职员工采用原地开关锁的方式骗取薪资。部门主管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经查,蔡某、卓某等人利用担任公司运营管理人员的职务便利,与从事搬运共享单车工作的多名兼职人员合伙,违反公司规定开通多个账号,通过原地开关锁的方式完成每日工单任务骗取薪资,并在工资发放后分成获利。2022年9月,闵行区检察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蔡某、卓某提起公诉,对其他犯罪情节较轻的涉案人员作出不起诉决定。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被告人蔡某、卓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各并处罚金。

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被害企业曾数次发生运维人员涉嫌职务侵占的情形,暴露出该公司对兼职运维人员开通账号审查不严、对每日工单审核不严等问题。为更好维护城市共享单车安全有序运营,承办检察官对同类型企业开展实地调研走访,深入了解该公司在日常运维工作中存在的痛点、难点,仔细听取了企业对检察机关提供法治保障的实际需求。

根据调研情况,该院向涉案企业制发检察建议,建议该企业定期组织安排相关岗位员工学习法律法规,形成常态化警示教育机制,在规范完善全职运维人员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的基础上,健全工单审核流程,确保对异常工单早发现、早处置。

收到检察建议后,涉案企业立即研究整改措施。目前,该企业已将该案作为典型案例在公司内部作专题宣传,并在兼职管理、全职职权、工单审核等方面进行整改,持续开展员工廉洁教育常态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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