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通訊員楊瑩瑩)“檢察機關不僅幫我們挖出了內部‘蛀蟲’,還對我們在管理上存在的短板弱項針對性地提出意見建議。”近日,某共享單車公司相關部門負責人向上海市閔行區檢察院副檢察長曹化說道。之所以能讓被害企業對辦案效果如此滿意,除了依法辦理案件外,檢察建議也起到了重要作用。

2021年11月,某共享單車公司收到一條舉報線索,稱公司內部有兼職員工採用原地開關鎖的方式騙取薪資。部門主管隨即向公安機關報案。經查,蔡某、卓某等人利用擔任公司運營管理人員的職務便利,與從事搬運共享單車工作的多名兼職人員合夥,違反公司規定開通多個賬號,通過原地開關鎖的方式完成每日工單任務騙取薪資,並在工資發放後分成獲利。2022年9月,閔行區檢察院以涉嫌職務侵佔罪對蔡某、卓某提起公訴,對其他犯罪情節較輕的涉案人員作出不起訴決定。法院以職務侵佔罪判處被告人蔡某、卓某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各並處罰金。

檢察官在辦案中發現,被害企業曾數次發生運維人員涉嫌職務侵佔的情形,暴露出該公司對兼職運維人員開通賬號審查不嚴、對每日工單審覈不嚴等問題。爲更好維護城市共享單車安全有序運營,承辦檢察官對同類型企業開展實地調研走訪,深入瞭解該公司在日常運維工作中存在的痛點、難點,仔細聽取了企業對檢察機關提供法治保障的實際需求。

根據調研情況,該院向涉案企業制發檢察建議,建議該企業定期組織安排相關崗位員工學習法律法規,形成常態化警示教育機制,在規範完善全職運維人員權力運行監督制約機制的基礎上,健全工單審覈流程,確保對異常工單早發現、早處置。

收到檢察建議後,涉案企業立即研究整改措施。目前,該企業已將該案作爲典型案例在公司內部作專題宣傳,並在兼職管理、全職職權、工單審覈等方面進行整改,持續開展員工廉潔教育常態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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