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財經報道,民主黨議員Clyde Vanel 向紐約州議會提交了一項法案,提議允許國家機構接受加密貨幣作爲罰款、民事處罰、稅收、費用和國家收取的其他款項的支付方式,包括:罰款、民事處罰、租金、稅率、稅收、財務義務或其他金額,包括欠國家機構的罰款、特別評估和利息。該法案沒有強制國家機構接受加密貨幣作爲付款,但它闡明瞭國家機構可以合法地同意接受此類付款,並且這些協議應由法院強制執行,法案將加密貨幣定義爲任何形式的數字貨幣,其中使用加密技術來規範貨幣單位的生成……包括但不限於比特幣、以太坊、萊特幣和比特幣現金。 該法案仍需要得到紐約州議會和參議院的通過,並由紐約州州長 Kathy Hochul 簽署才能成爲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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