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 王婷婷

租房已成爲當前新市民、青年人等羣體解決住房問題的主要途徑。

據測算,2024年國內租賃市場規模將達到3.1萬億。尤其在人口淨流入的大城市,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問題更爲突出,比如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城市的租房人口占常住人口比例達40%以上。

當住房租賃市場發展變得更迅速,成爲房地產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時,違約漲租、“黑中介”等行業亂象時有發生,具有強制性和約束力的住房租賃地方立法亟待落地。作爲租賃住房行業的首部地方性條例,《北京市住房租賃條例》如今已施行了5個月整。

如今,同爲人口淨流入的一線城市上海也將正式實施租賃住房條例,進一步規範住房租賃行爲,保障住房租賃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住房租賃市場健康發展。

2022年11月23日,上海市人大常委會通過《上海市住房租賃條例》(下稱“《條例》”),定於2023年2月1日起實施。

《條例》共包括總則、出租與承租、住房租賃經營、保障性租賃住房、服務與監督、法律責任、附則等7個章節,通過立法明確了禁止“將住房用於羣租”,加大對“二房東”監管力度,促進租賃雙方建立穩定的租賃關係,從公共安全和秩序方面規範租賃行爲和完善管理制度。

具體來看,《條例》首先明確要禁止羣租,禁止將違法建築、擅自改變使用性質的房屋用於出租;同時要平衡租賃雙方權利義務,要求出租人不得強迫變更、解除住房租賃合同,不得提前收回租賃住房;承租人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結構或者實施違法搭建行爲等。

在整治羣租行爲時,上海也將繼續加大住房供給力度。條例中明確提到,將在高校園區、產業和商務商業集聚區、軌道交通站點周邊等集中供應保障性租賃住房。

上海還將繼續挖掘存量,商業辦公、旅館等非居住存量房屋也能遵循相關規定改建爲保障性租賃住房。

爲保證租房人羣的權益,《條例》還明確提到,承租人按照有關規定,依法享受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如承租人辦理居住登記、落戶、子女入學、公積金提取等需要提交住房租賃合同的公共服務事項,已經完成住房租賃登記備案的,可免於提交住房租賃合同。

要營造規範有序的市場秩序,還需重點聚焦市場主體監管。《條例》指出,要加大對個人“二房東”監管力度,如個人以營利爲目的轉租房屋達到規定數量,從事住房租賃經營活動,當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

此次《條例》中還首次提出“住房租賃交易資金監管專用賬戶”。如果“二房東”企業未按規定開立交易資金監管專用賬戶,最高將被處罰款20萬元。這意味着,上海從立法層面對租賃市場可能出現的“租金貸”亂象加強了監管。

不僅如此,對企業和從業人員也要加強管理;規範房源信息發佈;以及要實行資金監管,住房租賃企業承租個人住房從事轉租業務,要求開立資金監管專用賬戶,通過住房租賃平臺向社會公示,按規定將相關資金存入專用賬戶。

住房保障方面,《條例》明確,上海將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原則,擴大供需適配、租期穩定、租金優惠、公共服務配套的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發揮保障性租賃住房在租賃市場中的示範引領作用。

事實上,爲緩解住房租賃市場結構性供給不足,推動解決新市民、青年人等特定羣體的住房條件困難問題,近年來國家一直在大力推動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

在上海,保障性租賃住房體系正得到不斷完善。1月29日,上海再補充,要實施人才安居工程,加大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籌措力度,加快構建“一張牀、一間房、一套房”的多層次租賃住房供應體系,支持企業利用存量土地建設宿舍型保障性租賃住房。

整體來看,《條例》的正式實施,體現出政府主管部門對租房市場管理將更深入、細分和精準,也意味着上海住房租賃市場將向機構化、專業化邁進。

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研究總監嚴躍進向界面新聞表示,《條例》也表明上海落實租購併舉的發展方向,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加快形成多主體供應、多渠道保障、經營服務規範、租賃關係穩定的住房租賃體系。

從春節期間市場需求熱度反饋來看,低價位租賃需求在上海上升顯著。根據安居客監測數據顯示,上海1000元/月/套以下的需求佔比較去年春節期間上升2.9%,租房需求主要集中於浦東區和閔行區,佔比分別達到26%、11.1%。

業內人士認爲,伴隨着經濟穩步復甦、就業形勢恢復,以及租客對收入預期增長的信心修復,上海的租賃市場整體供需有望回升。

長期來看,隨着新型城鎮化的推進,國內流動人口規模繼續擴大,核心一二線城市租房比例進一步提高,住房租賃需求也將迎來新的增長空間。

因此,可以預料到的是,繼北京和上海之後,全國其他熱點城市或將以此爲模板,陸續出臺住房租賃相關地方性行政法規,進一步規範行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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