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聊天機器人ChatGPT火爆全球,國內也湧現了一批名字中包含“ChatGPT”的微信公衆號、小程序產品。

隨手點開微信搜索框就可以發現一系列與ChatGPT“沾親帶故”的產品,並以ChatGPT的官方圖標爲頭像。

這些賬號中,有不少註冊時間都是在ChatGPT“出圈”的今年。

在微信上搜索,可以發現一系列與ChatGPT“沾親帶故”的產品。

這些產品的服務方式大多是,先免費試用,一旦免費次數用盡就開始收取費用。

“ChatGPT在線”給出的付費選擇。

北京周泰律師事務所高級律師儲江表示,此類產品在網絡上的活動涉及一系列法律問題,存在違反《商標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網絡安全法》甚至《刑法》相關規定的可能。

發稿前,記者再次在微信中搜索,名字裏帶有“ChatGPT”的公衆號已幾乎沒有,一些公衆號已改名。

由此可見,網絡上此類產品魚龍混雜,且構成消費陷阱。

涉嫌商標、名稱侵權

目前,ChatGPT的開發者、人工智能研究機構OpenAI並沒有在中國大陸提供有關ChatGPT的服務,也沒有相應的公司運營。

在微信上,“ChatGPT在線”的自我介紹是“ChatGPT中文版,高級智能AI聊天、AI寫作工具”。運營商爲上海熵雲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最新信息顯示,“ChatGPT在線”已經更名爲“AI對話|智能寫作問答”,但依舊可以看到在公衆號提供相關服務,公衆號的頭像也刪除了ChatGPT的官方圖標。 

不過,從該公衆號上添加的客服名稱依舊是“ChatGPT在線客服”。該客服稱,因爲競爭被惡意投訴,公衆號被迫改名。

儲江稱,ChatGPT是由OpenAI推出的產品,由OpenAI享有其一切的財產性權益,這其中就包括作爲產品/服務來源標識的“ChatGPT”名稱。

但儲江表示,我國《商標法》主要保護的是註冊商標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對其商品或者服務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標註冊”(第四條第一款)。

因此,OpenAI想要維權也有一定難度。

根據中國商標網的檢索結果,目前並未看到OpenAI或其關聯主體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提交商標註冊申請,反而是不少仿冒或冒用其名義的主體在進行商標搶注。

這也就意味着,雖然目前國內出現了大量的仿冒或冒用ChatGPT、OpenAI名義進行宣傳的情況,但在獲得覈准註冊之前,OpenAI很難獲得全面的商標法保護。

是否虛假服務?

除了使用ChatGPT的名稱、商標外。一些公衆號、小程序還會聲稱自己將ChatGPT的服務通過技術手段“轉接”至國內,以方便用戶使用並收取費用。

那麼,它們是否真的是“轉接”而來的ChatGPT服務呢?

此前,有媒體致電上海熵雲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後,對方稱,通過其平臺發出的所有對話回覆都是通過直連OpenAI公司接口所獲得的。“我們每次問答也是需要給OpenAI付費的,也得交不少錢,具體成本由對話的字符長短等來決定。如果您自己有技術能力,也可以自己開發。”這位工作人員說。

有新聞報道稱,一些產品的回覆的確來自ChatGPT。在記者與“ChatGPT在線”的窗口對話中,對方表示自己“正在使用ChatGPT接口”,而對於具體的接入方式,對方回答稱,“我使用Python調用ChatGPT的RESTful API,來接入ChatGPT的接口。”在與ChatAI App的對話中,記者也得到了類似答案。

記者詢問市面上三款聲稱自己提供ChatGPT服務的產品,是否“轉接”了ChatGPT時,均未收到任何回答。

在對這三款產品詢問同樣的封閉式問題時,記者卻收到了不一樣的答案。

“ChatGPT機器人”回答“Who is your father?”。

“OpenAI人工智能ChatGPT”回答“Who is your father?”。

“ChatGPT”回答“Who is your father?”。

儲江表示,如果相關公司使用其他人工智能爲用戶提供服務,卻聲稱使用了ChatGPT服務,存在對其服務進行虛假宣傳進而欺騙、誤導消費者的情況,則有可能構成《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所規定的不正當競爭行爲。

同時,虛假宣傳行爲如果造成消費者損失的,還應當承擔《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下的對應責任。

即便這些公司真的使用了ChatGPT服務,“轉接”服務的行爲是否合法、“轉接”的技術手段是否合法,也存在爭議。

儲江表示,將ChatGPT服務“轉接”至微信,首先這不是一個官方行爲,這意味着轉接行爲屬於利用ChatGPT服務“食人而肥”的行爲,是對OpenAI正當經營權益的侵害,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的相關規定。

另一方面,在我國,未經電信主管部門批准,不得自行建立或租用專線等其他信道開展跨境經營活動。

如果這些公司採用私自搭建國際信道的方式爲用戶鏈接ChatGPT服務,則可能違反《網絡安全法》《刑法》的相關規定,可能會受到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將承擔刑事責任。

責任編輯:劉萬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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