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證券日報

本報記者 李 冰

2月10日,央行在《2023年1月金融統計數據報告》中表示,自2023年1月起,將消費金融公司、理財公司和金融資產投資公司等三類銀行業非存款類金融機構納入金融統計範圍。2023年1月末,三類機構貸款餘額8410億元,當月增加57億元;存款餘額222億元,當月增加27億元。

2月12日,記者連線的多家持牌消金機構均表示,此舉反映監管對消費金融公司重視度進一步提升。

2022年9月份,中國銀行業協會發布《中國消費金融公司發展報告(2022)》,截至2021年底,消費金融公司數量爲30家,貸款餘額突破7000億元,達到7106億元,同比增長44.2%;資產總額達到7530億元,同比增長43.5%。

中央財經大學中國互聯網經濟研究院副院長歐陽日輝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三類新增統計機構中,消金公司主要通過增加信貸投放直接融資模式拉動消費內需,在三類非銀機構貸款佔比最大。目前消費金融公司立足專業化消費信貸功能定位,已形成與商業銀行、信用卡、互聯網平臺、小貸公司等消費金融主體競爭發展的良性格局,有力推動了促消費和穩增長。”此次央行金融數據“納新”,進一步完善了金融統計數據範圍,消費金融公司獲得監管認可度進一步提升。

索信達控股金融監管科技專家段宜瑾對《證券日報》記者分析稱,“消費金融公司、理財公司和金融資產投資公司設立是爲了能夠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擴大內需,拉動經濟增長等。雖然三類機構均是銀行業非存款類金融機構,但其在金融體系、經濟發展等方面扮演着越來越重要的角色,其業務數據被納入金融監管統計是大勢所趨。”

從消費金融公司的發展歷程看,我國消費金融的發展大致經歷了4個時期,分別是試點期、快速發展期、整頓期和規範發展期。2020年以來,消費金融行業已進入規範發展期。這一時期,消費金融公司積極響應促消費的政策要求,並向着高質量發展邁進。

“此次央行將消費金融公司、理財公司和金融資產投資公司等三類銀行業非存款類金融機構納入金融統計範圍,對消費金融公司自身數據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並會推動機構數據治理能力邁上新臺階。”浙江大學國際聯合商學院數字經濟與金融創新研究中心聯席主任、研究員盤和林表示,從機構角度來看,未來消費金融公司數據治理方面將更加透明。

易觀分析金融行業高級諮詢顧問蘇筱芮對《證券日報》記者稱,“此次調整對機構日常經營影響不大,但會對機構自身數據規範、數據治理等層面提出更高要求。”

近年來,提升數據治理能力正成爲消費金融公司普遍共識。比如,馬上消費金融曾披露,目前其已經形成“1個基礎保障+2個主線+1個閉環管理機制”的數據治理路線。並已經與全國200多個場景方達成合作,形成多維數據源。

同時,以數據驅動提高金融機構管理的精細化程度和核心競爭力,正成爲消費金融公司數據治理的發力方向。

歐陽日輝稱,“消費金融公司已逐步成爲擴大內需、促進消費增長的新興力量,並已成爲金融體系不可缺少的一環,行業向高質量發展邁進,數據安全及數據治理顯得尤爲重要,此次央行金融數據‘納新’會推動消費金融公司數據治理能力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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