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胡智偉 王赫巖)開學一週,有部分學校離家較近,送學路程較短的學生和家長選擇騎行滑板車、電動平衡車等滑行工具上下學,交警和平支隊秩序大隊交警李菁提醒,這些出行方式看似“省勁兒”“提速”,實際上給學生出行埋下了交通安全隱患。

據介紹,電動平衡車、電動滑板車、滑板車、輪滑等滑行工具速度快且無制動裝置,一旦遇到突發情況難以緊急制動,極易引發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明確規定,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騎行滑行工具違法上路行駛,違反規定的將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處以50元以下罰款等處罰。交管部門提示,爲了孩子的安全,請家長和學生杜絕使用此類工具上下學的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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