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寧波檢察”微信公衆號發佈消息稱,中信銀行寧波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吳學文涉嫌受賄罪、違法發放貸款罪一案,由寧波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寧波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寧波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12年至2022年,吳學文利用擔任中信銀行貴陽分行黨委委員、行長助理、風險總監、副行長,中信銀行寧波分行黨委書記、行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爲相關單位和個人在授信審批、職務晉升等事項上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吳學文作爲銀行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特別巨大,造成特別重大損失,依法應當以違法發放貸款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吳學文一人犯數罪,依法應當數罪併罰。

查閱公開資料發現,去年8月,中紀委網站公佈吳學文接受審查調查的消息。今年1月,吳學文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彼時,中紀委消息指出,吳學文身爲長期從事金融工作的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組織不忠誠不老實,不珍惜組織的教育培養和提醒,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管理服務對象所送的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安排和宴請,套取費用搞不正當利益輸送。

此外,吳學文破壞組織原則,違規選拔任用幹部,政績觀扭曲,規則意識淡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重大損失和不良影響;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爲親屬、特定關係人大肆謀取利益,通過金融產品投資和其他交易形式掩蓋權錢交易實質,收受鉅額財物;突破道德底線,長期與他人保持不正當性關係,是“兩面人”和隱性腐敗的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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