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每經記者 張蕊    每經編輯 陳星    

2月27日,工信部發布《關於進一步提升移動互聯網應用服務能力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通知》圍繞提升用戶服務感知、提升行業管理能力提出26條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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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技術專家項立剛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電話採訪時表示,總體來看,中國移動互聯網的基礎設施建設和技術服務都很好,服務過程中的業務應用也非常豐富,但是這些業務應用在使用過程中出現過一些問題,比如強制安裝APP不能刪除、自動扣費等。

“出臺這一文件無疑就是要把監管做得更加紮實,更多地保護消費者的利益,也是爲了助力移動互聯網的長期發展。”項立剛說。

構建綜合治理體系

工信部數據顯示,目前,在架APP數量達258萬款,小程序、快應用等創新形態不斷出現,在推動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羣衆生活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前期,工信部持續推進APP侵害用戶權益整治行動,針對用戶反映突出問題,強化治理,取得積極成效。

工信部在解讀該文件時指出,《通知》的出臺是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的務實之舉。

其次,也是落實落細法律法規要求的應有之義。爲確保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等上位法要求在信息通信行業領域落實落細,工信部連續三年發佈關於移動互聯網相關治理政策文件,在促進產業健康發展和強化監管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通知》在現有制度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可操作性實施細則,不斷增強法規的適用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自開展APP侵害用戶權益整治行動以來,工信部已公開發布27批次通報,對違法違規行爲保持高壓震懾。本次《通知》的出臺也是彰顯整治侵害用戶權益問題的堅定決心。

《通知》堅持問題導向,聚焦行業發展出現的新問題,人民羣衆愁盼解決的急問題,提出了體系化治理新思路,着力構建“全流程、全鏈條”綜合治理體系,推動行業治理走深走實。

此外,《通知》的出臺還是促進我國數字經濟發展行穩致遠的迫切需要。工信部前期就APP彈窗廣告“關不掉、亂跳轉”、欺騙誤導用戶點擊、下載等突出問題進行了集中整治,維護了良好的數字經濟發展環境。

《通知》持續深化對數字經濟發展規律認識,堅持在發展中規範、在規範中發展,加強對行業的服務引導,推動企業不斷完善內部管理、提升依法合規經營意識和能力,共同營造良好的信息消費環境。

3方面規範安裝卸載

記者注意到,《通知》從規範安裝卸載行爲、優化服務體驗、加強個人信息保護、響應用戶訴求等四方面提出要求,保障用戶知情權、選擇權,維護羣衆合法權益。

在規範安裝卸載方面,《通知》提出3方面要求:

一是確保知情同意安裝。真實、準確、完整地向用戶明示相關必要信息,並經用戶確認同意後方可下載安裝。二是規範網頁推薦下載行爲。在前期整治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要求,保障用戶正常瀏覽頁面信息。三是實現便捷卸載。除《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關於進一步規範移動智能終端應用軟件預置行爲的通告》中明確的基本功能軟件外,APP應當可便捷卸載。

在優化服務體驗方面,《通知》圍繞用戶廣泛關注、反映較爲突出的問題,提出4方面要求:

一是窗口關閉用戶可選。對於開屏和彈窗信息窗口難以關閉、“搖一搖”亂跳轉等問題予以規範。二是服務事項提前告知。要求清晰明示產品功能權益及資費等內容,特別是存在開通會員、收費等附加條件的應顯著提示。三是啓動運行場景合理。明確在非服務所必需或無合理場景下,不得進行自啓動、關聯啓動,或者喚醒、調用、更新等行爲。四是服務續期及時提醒。在自動續訂、自動續費前5日以短信、消息推送等顯著方式提醒用戶,並提供便捷的退訂和取消途徑。

關於加強個人信息保護,《通知》聚焦超範圍收集使用個人信息、規則告知不充分、過度索取權限等羣衆反映突出的問題,進一步細化相關要求,提出3方面措施:

一是堅持合法正當必要原則。不得強制要求用戶同意超範圍或者與服務場景無關的個人信息處理行爲。二是明示個人信息處理規則。通過簡潔、清晰、易懂的方式告知用戶個人信息處理規則,發生變動應及時告知。突出顯示敏感個人信息的處理目的、方式和範圍,建立已收集個人信息清單。三是合理申請使用權限。在業務功能啓動時,動態申請所需權限,特別是在調用終端相冊、通訊錄、位置等權限時,應同步告知用戶申請該權限的目的。

“以上這些要求是對個人信息保護法、《電信和互聯網用戶個人信息保護規定》的細化和落實,有利於指導行業更好地保護用戶的個人信息安全。”工信部指出。

在響應用戶訴求方面,從設立客服熱線、妥善處理用戶投訴兩個方面提出要求,明確熱線響應能力和投訴處理時限等,推動企業暢通問題反饋渠道,根據用戶訴求改進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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