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據中國知識產權報第02版刊發的《重大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受理公告》信息,華爲已經起訴小米四項專利侵權。

從專利內容來看,此次專利糾紛主要涉及4G/LTE技術、手機照相和解鎖技術等。

對此,小米方面對記者回應表示:雙方就專利許可在積極談判。而截至發稿前,華爲方面並未對此事作出回應。

華爲起訴小米侵權

從案件披露的內容來看,公告顯示,2023年1月17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受理了請求人華爲提出的被請求人小米侵犯其四項中國專利的案件,從案件披露的內容來看,本次涉及糾紛的四個專利分別爲“發送控制信令的方法和裝置”,“載波聚合時反饋ACK/NACK信息的方法、基站和用戶設備”和“一種獲取全景圖像的方法及終端”,“一種鎖屏方法及移動終端”。

從專利內容來看,1號和2號案件涉及4G/LTE技術,屬於標準必要專利SEP。3號和4號案件涉及手機照相和解鎖技術,屬於非SEP專利。

對此,小米方面回應稱:“雙方就專利許可在積極談判;我國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提供了多元化的解決機制,包括行政和司法調解,通過第三方的調解機制解決許可問題是行業慣例;華爲和小米雙方均認爲知識產權許可和合作有利於促進創新和公衆利益,並認爲調解是幫助達成許可的一種有效渠道。雙方在繼續積極談判的同時,尋求利用多元化的調解機制,協助雙方達成協議。”

另截至發稿前,華爲方面並未對此事作出回應。

2022年12月14日,小米集團對外發布首部知識產權白皮書,並首次談論知識產權佈局。時任小米集團總裁、現已離開的王翔表示,如今,小米已經簽了許多交叉許可協議,面臨的知識產權競爭形勢相比六年前甚至十年前,雖有改善,但迎來更多新挑戰。一是小米變大了,從“小弟”變爲“目標”;另一個是國際政治形勢與經濟形勢的變化,帶來了新挑戰。

截至目前,小米技術研發進入12個科技領域,包括5G移動通信技術、大數據、雲計算及人工智能,同時基於智能製造,進入機器人、無人工廠、智能電動汽車等,總體細分領域達98項。

在去年的 2022 世界設計之都大會開幕式上,華爲常務董事、終端 BG CEO 餘承東就曾對專利侵權問題進行過回應。他表示,“在很多行業,尤其中國的一些企業,他們在抄襲我們的設計。包括我們的一些專利,大家用了也不給我們付專利費,直接用,然後還講成是他們自己的專利,甚至有些東西是直接抄。”

近年來,國內外企業不斷上演着“專利大戰”,專利問題也成爲了中國企業出海繞不過去的大山。

此前,華爲曾披露過專利方面的收入情況,在2019至2021年華爲從全球獲得了約 12億到13億美元的專利授權收入。華爲還表示已於2021年開始向市場收取 5G 專利授權許可費,按照手機售價設定不同的收費費率、並設置每臺手機不超過 2.5 美元的價格上限。

華爲知識產權部部長樊志勇表示:“過去五年,已有超過20億臺智能手機獲得了華爲4G/5G專利許可。目前每年還有約800萬輛網聯車獲得華爲4G/5G專利許可。”

摩擦背後是專利費生意

不僅僅是4G技術,隨着5G標準的逐步凍結和成熟,圍繞着通信技術之間的專利紛爭也逐漸增多。

高通蘋果的專利訴訟“車輪戰”平息還不到三年,愛立信諾基亞此前又開始在全球向手機廠商發起了5G專利訴訟戰。據公開資料顯示,目前愛立信至少在六個司法管轄區對蘋果提起了專利侵權訴訟,而諾基亞從2021年開始在英國、德國、西班牙、法國以及印度、印尼等多個地區向OPPO、vivo等中國廠商發送了“訴狀”。

調研機構Strategy Analytics新興設備技術研究服務在一份報告中指出,5G手機將在2025年每年爲專利持有者帶來近200億美元的全球專利使用收益,而愛立信,諾基亞和高通三家公司將佔據這些專利使用收益的絕大部分。

“專利許可本質是談生意,一部手機大概有十萬件專利,如果完全按照專利擁有者要求繳納的專利費來付錢,專利費的成本將會超過手機硬件的成本。議價能力一旦消失,整個行業將會快速走向下坡路。”一家不願意具名的手機廠商對記者說。

但另一層面,企業間相互認可知識產權價值,可以促進高價值標準技術研究的創新形成正循環,提升產業的可持續創新能力。

華爲法務部副總裁、重大項目部部長沈弘飛曾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很多中國公司都在參加全球主流的專利池,通常大型廠商既是權利人也是使用人,所以大型廠商之間的許可通常是交叉許可。“在交叉許可協議中,每一方都獲得另一方的專利許可,最終由哪一方向另一方淨支付許可費,取決於雙方的專利價值和市場情況。”

沈弘飛透露:“預計今年有3.5億臺5G手機獲得華爲許可,其中包含了OPPO協議和三星協議覆蓋的產品。華爲一直積極與全球主要廠商進行許可協商,大多數廠商都表達了付費的意願,但具體條件還在協商當中。”

華爲在去年年底接連與OPPO、諾基亞簽訂全球專利交叉許可協議,協議覆蓋了包括5G標準在內的蜂窩通信標準基本專利。

OPPO資深知識產權律師林委之對第一財經表示,中國廠商在5G時代的專利積累和4G時代有了非常大的變化。“專利之爭不在繳與不繳,而是在於專利費如何定價。”

從專利許可模式的形成來看,誕生於3G時代,許可規則由“權利人”之間博弈形成,而作爲被許可人的大多數終端廠商們在專利領域幾乎完全沒有優勢,但是現在終端廠商也在有意識地積累在通信專利上的話語權。

“相信5G專利費用在這種更加複雜的博弈下,會進化得更加合理,長遠來看還是打破遊戲規則更加有利。”上述手機廠商負責人對記者說。

沈弘飛則認爲:“華爲積極開展專利許可並將以許可收入反哺創新,合理收費是創新的結果而不是目的。創新者獲得回報,企業間相互認可知識產權的價值,有助於維護整個產業的創新環境。”

責任編輯:劉萬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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