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老師被指侵佔學生雕塑冒名參展一事引發輿論廣泛關注。

據封面新聞報道,3月1日,已經退休的原湖北美術學院老師黃勇正在準備應訴材料。3天前,他曾經的學生網絡實名發文,指控他侵佔自己的雕塑作品、冒名參展,把此作品作爲代表作進行網絡宣傳。對此,黃勇稱,這件作品是在他指導下完成,署名權確實屬於陳亮,自己在原作基礎上二次創作了新作品,“哪怕只動了一刀也是新作品,跟陳亮的不是同一件。”

只動一刀也是新作品?這種話從一位大學退休教師的嘴裏說出來,令人大跌眼鏡。如果這種說法成立,在原作上“動一刀”“添一筆”“加一字”,就成了新作品,那麼人人都能成爲藝術家。如此二創“不講武德”,喫相不雅,遭到網友調侃、揶揄,自然是情理之中。據報道,目前,湖北美術學院已就此成立專班進行調查覈實,有關情況將適時公佈。

事實上,當初陳亮創作時,作爲課程老師的黃勇給過建議和指導,但著作權並無爭議。連黃勇都承認“署名權確實屬於陳亮”。署名權是著作權中最基本的權利。如此看,該作品著作權屬於陳亮。

根據《著作權法》《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相關規定,除非在法定的“合理使用”範圍,比如供教學或者科研人員使用等,未獲得作者許可,以二次創作的方式拿去商用,無論原作品的改動程度有多少,均構成侵權,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法律責任。

知識產權利用的核心是授權許可。在對方不知情、未授權的情況下,黃勇在原作上“動一刀”就署上自己的名字拿去參展、宣傳、售賣,顯然侵犯了陳亮依法享受的著作權。

在全社會尊重和保護知識產權的意識日益提升的今天,一位大學退休教師不僅拿着學生的作品去參展、售賣,還拋出“動一刀也是新作品”的論調極力狡辯,實在是不體面。若侵權行爲調查屬實,不僅丟了爲人爲藝的底線,也必然要爲自己如此無知、無畏的行徑付出代價。

□陳廣江(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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