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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股民維權平臺自上線以來共接到66139條股民維權單,2月平臺律師接單量近270單。公開資料顯示,2月共有5家上市公司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及3家上市公司被處罰。具體來看,2月被立案調查的公司有奧聯電子、卓錦股份、金力泰、華控賽格、ST三聖。行政處罰方面,ST科林、國投中魯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ST中捷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投資者索賠全面啓動。

5家上市公司被立案

2月,共有5家上市公司收到證監會《立案告知書》。具體來看,金力泰、卓錦股份、華控賽格、ST三聖及奧聯電子相繼於2月公告被證監會立案調查,被調查原因均爲“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

2月3日,金力泰發佈公告稱,公司近日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律師提示投資者,金力泰案的索賠條件爲:2023年2月4日前買入金力泰股票或債券等證券市場公開發行產品,並在2023年2月4日及之後賣出或繼續持有的受損投資者,可以辦理索賠登記。(金力泰維權入口)

同日,卓錦股份發佈公告稱,公司收到了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公告內並未披露具體的信披違法違規問題。但此前,卓錦股份就曾因財務信息披露不準確、會議記錄不規範等問題收到浙江證監局的警示函。律師表示,卓錦股份案的索賠條件爲: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10月30日期間買入卓錦股份股票或債券等證券市場公開發行產品,並在2022年10月31日及之後賣出或繼續持有的受損投資者,可以辦理索賠登記。(卓錦股份維權入口)

2月6日晚間,華控賽格發佈公告稱,公司近日收到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因公司信息披露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

在證監會立案之前,華控賽格也因信披問題被深交所點名批評過。2022年12月27日,因華控賽格未對關聯交易履行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深交所決定對公司及兩名時任董高進行通報批評。律師表示,華控賽格案的索賠條件爲:2023年2月7日前買入華控賽格股票或債券等證券市場公開發行產品,並在2023年2月7日及之後賣出或繼續持有的受損投資者,可以辦理索賠登記。(華控賽格維權入口)

2月7日,ST三聖發佈公告披露,公司及控股股東潘先文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決定予以立案調查。在此之前,ST三聖曾披露,潘先文的關聯方對公司存在非經營性資金佔用的情況。律師提醒投資者,ST三聖索賠條件爲:在2019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27日期間買入ST三聖股票,並在2022年4月27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索賠預登記;在2023年2月6日收盤時仍持有ST三聖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索賠預登記。(ST三聖維權入口)

2月23日晚間,深陷“打假門”風波的奧聯電子發佈公告稱,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調查。2月21日至2月22日,因鈣鈦礦業務合作方胥明軍履歷問題,奧聯電子遭鈣鈦礦行業公司連環“打假”,被質疑公告內容失實。受“履歷造假門”事件影響,奧聯電子的股價持續下跌,從2月21日至2月27日收盤,公司股價下挫45.1%,近乎腰斬。律師表示,根據《證券法》以及虛假陳述侵權司法解釋,在2022年12月9日到到2023年2月21日之間買入奧聯電子股票,並且在2023年2月21日後賣出或繼續持有股票的投資者,可以辦理索賠登記。(奧聯電子維權入口)

3家上市公司收罰單

2月,共有2家上市公司調查完畢,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分別爲ST科林、國投中魯,1家公司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2月12日晚,ST科林發佈公告稱,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杜簡丞、李根旺、張曼奚收到江蘇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同日杜簡丞、李根旺收到江蘇證監局出具的《市場禁入決定書》。江蘇證監局認定,ST科林通過虛增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導致2021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構成違法情形。值得一提的是,ST科林目前還面臨着終止上市的風險。(ST科林維權入口)

2月22日,中捷資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發佈公告稱:“2023年2月21日,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浙江監管局送達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浙處罰字20231號)”。浙江證監局對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150萬元罰款;對時任總經理、法定代表人周海濤給予警告,並處以30萬元罰款。(ST中捷維權入口)

2月24日晚,國投中魯發佈公告稱,公司當日收到了中國證監會北京監管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決定對公司給予警告,並處以100萬元的罰款;對時任總經理張繼明、時任董事會祕書金晶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50萬元的罰款。(國投中魯維權入口)

部分金剛玻璃投資者索賠再獲勝訴 

庭審進展方面,博世科股票索賠案在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首次開庭審理。ST浩源股票索賠首批案件在烏魯木齊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金花股份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系列案件在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一審方面,日前,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海越能源股票索賠案作出一審判決,判決投資者勝訴。北京金融法院一審判決昊華能源首批投資者勝訴,昊華能源構成虛假陳述行爲,應對投資者部分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於近期下達了ST摩登索賠案件一審判決書,投資者獲得勝訴。後續預計該公司會提起上訴,案件要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下達後才能塵埃落定。

部分中毅達投資者起訴中毅達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在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原被告在虛假陳述三日一價以及系統風險等問題上存在爭議。中毅達投資者索賠案的系列案此前已經在上海金融法院開庭審理後作出判決,投資者獲得一定比例的勝訴,後中毅達提起上訴,二審已經開庭,目前二審尚未判決。

值得關注的是,上海久誠律師事務所主任許峯律師代理的金剛玻璃投資者訴上市公司金剛光伏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出現進展,其中4位投資者再次收到了汕頭市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一審判決書,法院判決金剛光伏向四位投資者賠付一百五十餘萬元,對於金剛光伏是否會上訴到二審還需要觀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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