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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股民維權平臺自上線以來共收到66759條股民維權單,4月平臺律師接單近400單。隨着註冊制的落地,A股生態向好,多家違規上市公司受到監管處罰。據新浪股民維權平臺統計,4月共9家上市公司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分別爲*ST博天、*ST必康、*ST輔仁、*ST未來、天沃科技、慧辰股份、翼中能源、海航控股、華北製藥。同時,監管的“鞭子”也打向了中介機構,僅4月就有2家中介機構因未履行好“看門人”職責被立案調查,分別爲廣發證券、東興證券。行政處罰方面,4月共16家上市公司調查完畢,收到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或行政處罰決定書,罰款累計超4億元。

9家上市公司被立案調查,其中不乏“慣犯”

4月3日,*ST博天發佈關於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告知書》的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同時,*ST博天披露了存在因重大違法違規退市的風險,若後續經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認定的事實觸及相關規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ST博天將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

4月14日,*ST必康發佈公告稱,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公司及實控人李宗松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值得注意的是,這已經不是該公司第一次因信披違規遭調查。公開信息顯示,*ST必康曾在2020年3月、2022年5月被證監會立案,具體原因都是信息披露涉嫌違法違規。

除了被立案調查,*ST必康自身麻煩不少。4月29日,*ST必康公告稱,因深圳正一會計師事務所對 2022 年度財務報表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公司股票可能被終止上市,該股票已於5月4日起停牌。

4月19日,*ST輔仁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收到中國證監會的《立案告知書》。同時,4月28日,*ST輔仁發佈《關於公司股票停牌暨可能被終止上市的風險提示公告》,公告顯示,根據*ST輔仁的《2022 年年度報告》,其2022 年度經審計的期末淨資產爲負且被深圳旭泰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已觸及終止上市條款,*ST輔仁表示公司股票將被上海證券交易所終止上市,目前該股票已停牌。

4月24日,*ST未來發布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值得注意的是,這已是*ST未來五年來第三次遭證監會立案,此前在2018年4月14日、2022年5月24日該公司就因信披違規被調查,且兩次行政處罰均已下達。江蘇振澤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張雲律師表示,預計此次立案的行政處罰下達後,*ST未來還將面對投資者新的索賠訴訟。

4月27日,天沃科技公告稱,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同日,天沃科技還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的關注函,涉及公司前一日突然爆出的終止重大資產重組計劃以及年報“難產”等事項。突如其來的爆雷導致天沃科技4月27日、28日連續兩天封死跌停。

然而,天沃科技的“多事之秋”還未終止,5月3日晚間,天沃科技發佈公告稱,未能在法定期限(2023年4月30日)前披露2022年年度報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報告,按照相關規定,股票將於2023年5月4日起停牌。

4月28日,冀中能源、華北製藥、海航控股、慧辰股份四家上市公司發佈了收到證監會立案調查的公告。具體來看,翼中能源因涉嫌未按規定披露在冀中能源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超出股東大會議定限額的存款,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值得注意的是,華北製藥同樣因爲該原因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

4月28日晚間,海航控股披露收到證監會立案告知書,因2018年至2020年涉嫌債券市場信息披露違法,證監會決定對其立案調查。海航控股在公告稱,“上述立案調查內容屬於海航控股破產重整前的歷史事項,相關債券涉及的債權已在《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十家子公司重整計劃》約定具體清償方案。”

同日,慧辰股份披露於4月27日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其立案調查。同時,慧辰股份在公告中表示,因公司2022年度財務報告審計機構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財務報表審計報告,上交所將對慧辰股份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目前,該公司股票已停牌,將於5月5日起復牌,股票簡稱也將由“慧辰股份”變更爲“*ST慧辰”。

16家上市公司收罰單 累計罰款超4億元

4月1日,S*ST佳通收到中國證監會黑龍江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同時,該公司於4月20日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調查顯示,S*ST佳通在2020年、2021年年度關聯交易計劃未獲得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情況下,持續發生關聯交易,未按規定及時披露關聯交易事項。證監會擬決定,對S*ST佳通給予警告,並處以200萬元罰款,對相關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20萬元至100萬元罰款,累計罰款450萬元。

4月4日,ST花王發佈公告稱,公司於4月3日收到江蘇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ST花王2019年年度報告存在重大遺漏,未按規定予以披露,江蘇證監局對公司給予警告,並處以120萬元罰款,對公司實控人及高管給予警告,並處以270萬元罰款。

4月6日,*ST安控發佈公告,收到四川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經證監會查明,*ST安控未按規定單項計提壞賬準備、未按規定對子公司進行商譽減值測試並計提商譽減值準備,導致2019年年報涉嫌虛假記載。四川證監局擬決定對*ST安控給予警告,並處以200萬元罰款。

4月7日,啓迪環境披露公告,收到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湖北證監局調查結論顯示,啓迪環境涉嫌在2017年-2018年間,通過僞造虛假分包合同及節點結算單確認成本,虛構了相關PPP項目合同完工百分比,提前確認或虛假確認總包合同收入,導致啓迪環境2017、2018年年報中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等項目存在虛假記載。證監會擬對啓迪環境及相關責任人罰款累計110萬元。

同日,宜通世紀發佈公告稱:“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收到中國證監會廣東監管局出具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因子公司倍泰健康虛增收入近億元導致宜通世紀2017年年度報告存虛假記載,證監局對宜通世紀給予警告,並處以30萬元罰款,對相關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萬元罰款,累計罰款42萬元。

4月10日,*ST美尚公告稱,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欺詐發行,證監會對公司罰款1330萬元,對控股股東王迎燕及相關責任人給予警告並處罰款,累計被罰3001萬元。*ST美尚罰單落地,背後的保薦機構也被推向前臺。4月20日,廣發證券公告稱,收到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因公司在*ST美尚2018年非公開發行股票的保薦業務中未勤勉盡責,涉嫌違法,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其立案。

4月10日晚間,ST宏達公告稱,公司收到證監會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公告顯示,ST宏達存在包括未按照規定披露實控人、2019年至2020年年度報告虛增營收利潤、2020年年報未計提商譽減值三項違法違規事實。對此,證監會對公司及實控人、時任董事長等多名高管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50萬元至1000萬元不等的罰款,累計被處罰1550萬元。

4月19日,*ST宏圖披露多份公告,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擬決定對控股股東三胞集團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400萬元的罰款。對實際控制人袁亞非給予警告,處以200萬元的罰款,並採取十年市場禁入措施。

同日,*ST奇信發佈公告稱,公司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經查,*ST奇信及相關人員涉嫌存在兩種違法事實,一是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二是在公告的證券發行文件中編造重大虛假內容。對此,證監會擬決定對*ST奇信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5000萬元罰款。對實際控制人葉家豪等其他十餘位涉及人員均被給予警告,並處以不同程度的罰款。據此測算,*ST奇信及其相關涉及人員的罰款總金額已超1億元。

4月20日,靈康藥業公告披露,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收到西藏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公告顯示,靈康藥業未按規定披露非經營性資金佔用形成的關聯交易,導致信息披露不及時及2021年半年度報告存在重大遺漏。西藏證監局決定 對靈康藥業給予警告,並處以100萬元罰款,對相關責任人處以300萬元罰款。

同日,*ST榕泰發佈公告稱,公司當日收到中國證監會廣東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和《市場禁入決定書》。公司和原實際控制人楊寶生等被給予警告,併合計罰款770萬元,楊寶生還被採取5年市場禁入措施。

4月21日,*ST紫晶和*ST澤達分別發佈公告稱,公司於當天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的重大違法行爲,兩家公司將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成爲科創板首批退市公司。監管的重錘落下,中介機構也難逃追責。作爲*ST紫晶首發上市的保薦機構,中信建投表示將與其他中介機構共同設立10億元先行賠付基金,用於賠付適格投資者。隨後,*ST澤達保薦機構東興證券發佈公告稱,公司將積極配合監管部門及司法機關的相關工作,切實維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嚴格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4月28日,3家上市公司披露證監會調查進展,分別爲卓錦股份、新寧物流、榮科科技。其中卓錦股份涉嫌2021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新寧物流2018年年度報告披造假,榮科科技涉嫌未按規定披露關聯擔保及重大擔保。

具體來看,新寧物流發佈公告稱,收到中國證券會江蘇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因控股子公司涉嫌僞造合同虛增利潤導致新寧物流2018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江蘇證監局擬對新寧物流及相關責任人累計罰款70萬元。同日,卓錦股份發佈公告,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管局下發的 《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調查顯示,卓錦股份2021 年下半年通過虛減營業成本、虛增利潤,導致2021 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公司及相關責任人被證監局累計罰款800萬元。榮科科技發佈關於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遼寧監管局行政處罰決定書》 的公告。因未按規定披露公司關聯擔保及重大擔保,公司及相關責任人被處以210萬元罰款。

多起股票索賠案一審勝訴 惠而浦被判賠投資者近4208萬元

庭審進展方面,上海久誠律師事務所主任許峯律師代理的生物谷證券虛假陳述投資者索賠案獲得北京金融法院立案。同時,許峯律師代理的富控互動投資者索賠案獲得上海金融法院正式立案,目前已完成案件受理階段訴訟費繳納等相關工作,正在等待法院的開庭安排。同樣由許峯律師代理的樂視網投資者索賠案再次獲得北京金融法院正式立案,目前已經完成受理後的繳費程序,正在等待法院的下一步安排。

另外,由江蘇博愛星律師事務所章祥兵律師代理的*ST宜生股票索賠示範判決案件法院開庭審理,投資者仍可起訴索賠損失。

一審方面,由江蘇振澤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張雲律師代理的ST天山投資者索賠案一審勝訴,新疆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下達了一審判決,ST天山需賠償投資者投資損失。張雲律師提醒,ST天山投資者索賠案尚需二審,目前訴訟時效僅剩餘一年時間,符合條件的投資者需抓緊索賠。

同時,由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健律師代理的雅本化學示範案件已由南京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令公司向投資者承擔近120萬元的賠償責任。同時,厲健律師提醒投資者,近日,合肥中院發佈“合肥市金融審判白皮書”,披露2021-2022年法院審結206件投資者訴惠而浦證券虛假陳述案,判決惠而浦公司賠償股民損失共計4208.4萬餘元。目前距離索賠時效屆滿只剩最後三個月,符合條件股民切勿錯過“索賠末班車”。

由許峯律師代理的中科雲網投資者索賠案出現重要進展,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已下達《民事判決書》,投資者一審勝訴。法院在對相關要素作出扣除後,判決中科雲網等向投資者賠付部分損失。同時,許峯律師提醒,首批昊華能源投資者的賠償款已經到位,後續投資者索賠案件尚在推進中,近期也將出現進展,尚未起訴的投資者目前仍可發起索賠訴訟。

據不完全統計,5月共有6只可訴股票訴訟時效將至,受損投資者抓緊登記索賠,切勿錯過索賠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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