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3月4日,伊朗原子能組織同國際原子能機構發佈聯合聲明,就以下事項達成協議:

1.國際原子能機構與伊朗將繼續以合作的精神進行互動,並遵守該機構的權限以及伊朗在《全面保障監督協定》框架下的權利和義務。

2.關於伊朗“三個未申報地點”的剩餘保障問題,伊朗宣佈願意繼續同該機構進行合作並提供更多信息和訪問權限,以處理剩餘問題。

3.伊朗自願允許該機構在必要時開展進一步的核查和監測活動。雙方即將在德黑蘭舉行技術層面的會議,屆時將討論更多細節。(總檯記者 李健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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