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證券時報

證券時報網訊,據合肥發佈消息,《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若干政策》近日修訂出臺,共6個方面20條政策。《若干政策》自今年1月1日施行,有效期2年。

《若干政策》提出,鼓勵企業上市融資。對企業完成股改、在安徽證監局輔導備案、獲證券交易所受理分別給予5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獎勵,企業科創板上市申請獲受理的再獎勵50萬元。對企業直接在境外主要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在上市後給予200萬元一次性獎勵,企業在境外多地、多次上市的,享受一次補助。對完成新三板掛牌和進入新三板“創新層”的企業給予50萬元獎勵。對遷入合肥市的省外上市公司、擬上市企業,分別給予300萬元、1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政策有效期內與保薦機構簽訂上市輔導協議的上市後備企業成功上市前實際發生的流動資金貸款利息支出,按年給予50%最高50萬元補貼,補貼期限累計不超過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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