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劣藥,3藥企被處罰

轉自:蒲公英Ouryao

轉自:重慶藥監局 貴州省藥監局 編輯:水晶

近日,重慶藥監局、貴州省藥監局公開三則行政處罰表,重慶亞鋒藥業生產銷售劣藥蒲公英、貴州健聖堂藥業生產劣藥蓮膽消炎膠囊、貴州泛德製藥生產劣藥氨咖愈敏溶液被處罰。

1、重慶亞鋒藥業生產銷售劣藥蒲公英案

重慶亞鋒藥業有限公司生產並銷售的220701批蒲公英,經重慶市永川食品藥品檢驗所檢驗和複驗,含量和水分不符合標準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條第三款第一項、第七項的規定,上述批次藥品爲劣藥。

當事人的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一款、《重慶市規範行政處罰裁量權辦法》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爲,並決定給予行政處罰如下:

1.沒收劣藥蒲公英199kg;2.沒收違法所得3130.3元;3.並處貨值金額1.5倍的罰款150000元(不足十萬元的,按十萬元計算)。

2、貴州健聖堂藥業生產劣藥蓮膽消炎膠囊案

貴州健聖堂藥業有限公司生產劣藥蓮膽消炎膠囊處罰種類:1.沒收非法財物;2.沒收違法所得;3.罰款。

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一款。

3、貴州泛德製藥生產劣藥氨咖愈敏溶液案

貴州泛德製藥有限公司生產劣藥氨咖愈敏溶液種類:1.沒收違法所得;2.沒收非法財物;3.罰款。

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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